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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躺在那里盯着茅屋顶上碎柳条编成的草箍。
草无比青绿。
他可以尽览四个郡[14];屋顶由六根小橡木柱支撑,边缘简单地修整过;苹果树——欧洲野苹果——的枝条扫过屋顶。
小屋没有墙。
意大利人有句谚语:“树枝盖房顶,医生来不停。”
说得真对!
他本来想咧嘴笑的,但这样可能会被人看见。
对一个从来不外出的人来说,他的脸竟是诡异的胡桃色;他那陷进脱脂牛奶一样白的枕头里一动不动的头,简直就是个吉卜赛人的头,黑色夹杂着银灰色的头发剪到短得不能再短,整张脸都仔细地刮得干干净净。
然而,他的眼睛却异乎寻常地活跃,好像整个人的生命力都浓缩到眼睛和眼睑上了。
在那条割倒了大把大把及膝高的草之后清理出来的从马厩通到小屋的小径上,一个高壮的老农民踱了过来。
他那双过长而多毛的手臂摇来摇去,就好像他还需要一把斧子、一根圆木,或者一整袋粮食,才能使他看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他臀部肥大,穿着灯芯绒裤子,臀部绷得紧紧的;他打着黑色绑腿,穿着前襟敞开的蓝色马甲和法兰绒条纹衬衫,敞开的领口里热汗流淌,还戴着一顶又高又方的黑毡帽。
他说:“要给你挪一下吗?”
床上的人慢慢闭上了眼睛。
“要喝点苹果酒吗?”
另一个人同样闭上了他的眼睛。
站着的人把一只大手像大猩猩那样撑在一根橡木柱子上。
“我喝过最好的苹果酒,”
他说,“还是爵爷给我的。
爵爷跟我说,‘冈宁,’他说……就在狐狸钻进猎场看守员看守的雉鸡围场那天……”
他讲了起来,慢慢地讲完了一个很长的故事,目的是为了证明英格兰的贵族大地主是——或者应该是——更喜欢狐狸,而不是雉鸡。
正儿八经的英格兰大地主。
“老爷不准杀那只狐狸,连吓它都不行,它肚子大得比……大肚子狐狸把半大雉鸡围场弄得一团糟……它得是吃了六只,还是七只,都长肥了。
然后,老爷跟冈宁说……”
他是这么描述苹果酒的:“涩啊!
这个苹果酒涩得发硬,比吝啬鬼的心肠、老处女的舌头都要硬。
有口感。
有劲。
这是有来头的。
十年陈的苹果酒。
装在桶里十年了,放在老爷的房子下面,一滴都没喝过。
一个星期要给屋里屋外的用人杀三头羊,还有三百只鸽子。
鸽棚有一百英尺高,鸽子都在里面墙上的洞里做窝。
给整面墙装上拉网[15]就能随手抓那些毛还没出齐的嫩鸽子了。
世道已经变了,但是爵爷还是坚持这么做。
他永远会的!”
床上的那个人——马克·提金斯——还沉浸在他的思绪里。
老冈宁顺着小径拖着步子朝马厩慢慢走去,他的手摇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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