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紧接着又来了一辆黑色的悍马,从车上下来一人,女明星和名媛们忍不住捂嘴轻笑,穿成这样来参加晚宴?呵呵。
颜冉虽然妥协穿上了礼服,但外面将近零下十度,她是不可能直接穿礼服下车的,她在礼服外面罩了一件一直到脚踝的大衣,包裹得格外严实。
那张脸再美,也禁不住被这样的大衣拉下档次。
那些摄影师们看到颜冉的时候,就开始换相机的电池,这种穿得索然无味的女人,是他们摄影师最不喜欢的类型了。
最好是穿得暴露一点,再不济,穿得雷一点也能博取版面。
摄影师们本来只是远远地看到整体,但等颜冉走到他们跟前的时候,他们后悔了,因为那张脸实在太美了,哪怕套塑料袋,也值得他们狂拍一通,但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别的明星恨不得当红毯钉子户,但这一位就好像赶路一样,很快就走到了红毯尽头。
等他们意识到这是一位大美女的时候,人家美女已经进了公馆的院子。
摄影师们感叹:“真的美。”
“可惜穿得太普通了,她怎么不穿羽绒服呢?这可是走红毯,一点博版面的意识都没有。”
“可能人家不在意这个呗。”
“诶?墨三爷好像在等她。”
这话一出,那些还在红毯上搔首弄姿的女明星和名媛的视线统一地射向了公馆院子内,果然,墨三爷和那个穿着大衣的女人并肩往公馆走去。
女明星们暗自不忿,墨三爷喜欢保守的女人吗?
有人认出了这个女人:“之前有次晚宴,这女人当场表演了钢琴演奏,弹的卡农,三爷看得很投入,之后还和她一起走了。”
女明星和名媛们内心有了共识……
三爷喜欢保守又有才气的女人,自这夜之后,京都多少女明星和名媛开始苦练钢琴。
颜冉穿成这样,墨云霈倒是高兴的,至上次她穿了一件礼服遭遇诸多惦记之后,墨云霈就放弃了让她艳光四射的想法。
这样不错。
外面的红毯秀结束,摄影师们把摄像机收好,其中一些大牌摄影师也是可以进入内场的,但是内场不能拍摄。
颜冉进到内场之后,里面暖气打得很足,完全不似外面冰天雪地,她这才开始解大衣的扣子。
外面那么冷,她何至于穿那么单薄受冻?
等她一颗扣子一颗扣子解完,露出里面那件高定的星空礼服时,墨云霈握紧了手中的高脚酒杯。
疏忽了,她今天竟然是盛装出席。
比上一次更加美艳。
眉目含情,水光潋滟,菱形的红唇是复古红色,钻石耳环和项链摇曳生辉,她整个人白皙得高贵又莫名有一种脆弱感,像中世纪壁画上偷火种的女神,美艳却又叛逆,还不受控制,顾盼生辉之间让墨云霈整颗心都倾倒在她身上。
星空裙随着她的每一步,都若隐若现折射出熠熠的光,如同星光粼粼,映在她那张艳光四射的脸上。
美,只有这一个最直观的感受。
除了美,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形容词去形容她。
那一刻,墨云霈依然只想把她藏起来,她的美,让他与有荣焉,却也让他不安。
而那几个刚进门的摄影师看到脱去大衣之后的美人时,纷纷后悔不已,美啊,全场最美毫无疑问,但是相机全部上缴了,他们也没办法拍了。
韩轻然竟是也来了,韩家虽然还没破产,但和破产也没什么区别了,墨云霈早就暗中发了话,谁帮韩家,谁家就跟韩家一起倒霉。
所以,无人敢帮。
且,墨云霈并未用自己的名字放话,是以,很多人还不知道韩家得罪的是墨三爷,只道是一个很神秘的大人物。
墨三爷的妹妹墨云倾还不知情,还拿韩轻然当闺蜜。
两人在二楼,看着一起进来的墨云霈和颜冉时,韩轻然的心都揪了起来,三爷穿的是tomford的手工定制西装,整个人丰神矜贵得让凡人不敢靠近。
韩轻然紧紧握着扶手,嫉恨的神色蹙在眉间。
三爷想要握那个贱人的手,竟是被贱人推开了。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一朝穿越,她从杀伐果决的女特工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国公主。被贬低,看不起,被冷藏,人生一落千丈。破案,她初露锋芒。练兵,她霸气侧漏。自此,人生走上巅峰。可,身后啥时候多了个大将军做尾巴还甩不掉了?轩辕墨姑娘,欺负了我是需要负责的,你不知道?离若负责?没门,大不了让你欺负回来!...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