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一章我有点吃醋(第2页)

江挽嘴上应着,心里却不这么想。

学妹人好,但她总不能空手去,多没礼貌啊。

正纠结时,饭菜陆续上桌,只好暂停思绪等回去再作打算。

餐厅价格贵是有原因的,这是江挽来到这个世界吃的最美味的一顿。

饭后,她去厕所补了个口红。

往回走时迎面撞上盛甜叁人。

盛甜看到她先是一惊,不自然地打了声照顾,“江、江挽!”

盛甜认识原主,两人都是学生会的成员,属于知道名字但是不熟的关系。

只不过江挽继承这具身体以后天天翘班,就没去过学生会。

“好巧。”

江挽的态度礼貌又客气。

视线扫过几人,也是这时看清了另一位青年的样貌。

黑发青年面色微白如玉,很贵气的长相。

墨一样浓长的眉,凉薄狭长的凤眸。

鸦羽般浓密的长睫下是幽深剔透的黑色眼瞳,唇角有一颗小小的痣。

太子!

江挽眼底闪过错愕,这张脸太熟悉了,她可是伺候了他八年!

那双狭长的眸子在江挽身上定了几秒,然后兴致缺缺地移开。

“那我们先走了。”

盛甜叁人离开,江挽愣在原地好一会儿,脑子有点晕。

她怎么都想不到会在小说世界里遇见和太子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另一边盛甜叁人离开了餐厅。

“小甜。”

电梯里黑发青年忽然开口,声音如珠玉落地,清冽悦耳。

“越、越哥哥,怎么了?”

盛甜扭头望向身后高大的黑发青年,耳尖粉红。

眼底藏着少女青涩的爱恋。

黑发青年温吞道:“刚才那个女生,叫什么?”

盛甜霎心脏猛然一窒,她咬了咬唇,“越哥哥对她感兴趣吗?”

“这不是显而易见吗。”

一旁的短发青年打趣道:“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清越这家伙主动打听女孩的名字哦。”

盛甜脸色一白,嘴唇咬的几乎没有血色,半晌才说:“她叫江挽,是我们云京的校花。”

黑发青年一脸若有所思,抬手摸了摸盛甜的头,“谢谢小甜。”

短发青年默默看着二人,眼底闪过暗色。

-

回到陈星虞身边时,江挽已经收拾好了心情。

陈星虞已经结完账了,自然而然上前牵住她的手,“接下来做什么?要看电影吗?”

“有点撑,唔……我们就在商场逛一逛吧。”

热门小说推荐
出狱当天,我闪婚了个亿万富豪

出狱当天,我闪婚了个亿万富豪

甜宠闪婚双洁男主扮猪吃老虎南遥刚从监狱出来,就被未婚夫和渣姐设计,睡错了人!一气之下她就和陌生人闪婚了。本以为便宜丈夫是个牛郎,有颜没钱没背景。没想到他却住寸土寸金的豪华别墅,还偷偷开着价值千万的限量迈巴赫,就连他身上不起眼的衣服都是全球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定制的。还以第一首富身份参加了全球国际联合会议!你到底是谁?你的甜甜蜜蜜小心肝丈夫。南遥一脸认真,我再问一遍,你到底是谁?我要听实话。你未来孩子的爹。...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苏清风的美食自媒体号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毫无预兆地来到了这个时代。大病初愈的他,看着碗里粒粒清晰的小米,陷入了久久的沉默种地是不可能种地的。那么就让一切从当国营饭店的厨子开始。...

憋宝秘闻(探险者的诡异往事)

憋宝秘闻(探险者的诡异往事)

我叫张阳一个神秘的憋宝人,书中带你走入东北深山老林里的那些无法解释的民俗传说。大兴安岭深处的人骨菩萨。九夷族留下的惊人宝藏。北邙山下的阴兵古城。锁尸井万骨洞,百足蜈蚣,人面狐狸,百鬼仙胎走蛟档案,以及山海经中出现的奇异生物。...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邺城怪奇事件簿

邺城怪奇事件簿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