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潘光则是咬牙切齿,朝着潘青云一字一句道:“爸,都是他们把我害成这个样子,帮我报仇,我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放心吧!”
面对儿子的要求,潘青云一口答应。
“他们打仗的确很猛,配合得也默契,很可惜现在死了一个,就好比坚不可摧的堡垒,突然破了个洞,剩下两个已经不足为惧,接下来只要将他们逐个击破就好了。”
他的口气狂妄,仿佛已经胜券在握。
“爸,我要谢砚北和沈淮之的人头,他们炸了我的胳膊,我要把他们的皮拔下来,用他们的头颅和皮做成鼓,再把他们的腿骨剔出来,当成鼓槌。”
潘光早就想好了一万种折磨谢砚北、沈淮之等人的方法。
“好,不愧是我的儿子,手段够残忍。”
对于这样残忍的手段,潘青云非但没有制止,反而大加赞赏。
“好了,你快去休息吧!
好好睡一觉,睡醒之后,爸保证将谢砚北和沈淮之的人头放到你面前。”
命手下人将潘光带回休息区,潘青云走出指挥所,前往外面的战壕。
他豪情壮志的鼓舞着手下士兵。
“将士们,华国的首领刚刚被我们炸死,他们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现在杀过去,但凡杀掉一个军官,官升三级,重重有赏!”
“杀杀杀!”
他的一番话,讲的手底下士兵热血沸腾。
在一片喊声中,天空突然被投来一颗手榴弹。
没有任何反应的机会,手榴弹直接在他们的队伍中炸响。
“混蛋,这是怎么回事?”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士兵被炸死,还浑然没察觉是谁出手。
潘青云脊背发凉,除了愤怒外还有深深的恐惧。
“是华国的军队打过来了吗?”
“他们的长官不是已经被炸死了吗?他们现在不应该乱成一团粥,自顾不暇了吗?”
部队一片混乱,人人自危。
潘青云还想要稳定军心,可他还来不及说话,炮弹像是不要钱的砸过来,每一次的准头都令人心惊,仿佛对方开了天眼一样。
短短十分钟不到,潘青云的队伍就被炸得七零八落。
不少人已经被打怕了,彻底失去战斗的能力。
“不要恋战,活捉潘青云!”
谢砚北朝身边的沈淮之投去眼神。
两人对视,立刻明白对方心里的想法。
擒贼先擒王,只要将潘青云捉住,敌人的军队也就不攻自破了。
因为萧烁的事情,两人心里都憋着一股火气,立誓要帮他报仇。
刺目的鲜血染红了他们的瞳孔,在战友的火力掩护下,两个人如有神助般顺利抵达对面,轻松拿下对方几个小将领的首级。
脑袋从脖子上分离,骨碌碌滚到地上,临死前仍不甘的睁大眼睛。
对此,谢砚北和沈淮之没有丝毫惧怕,反而越战越勇。
为了被他们炸死的千千万万士兵,为了那些曾日日夜夜训练,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老谢,潘青云在那里!”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