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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山水有神怪(第1页)

铁符河水面上那些个已经化为人形、稳固魂魄的大妖,不知为何要仓皇撤退,朱河手中铜铃的铃声自然而然随之停歇,只是朱河担心那些光天化日就敢行走人间的大妖,使了什么障眼法,便让阿良前辈暂时不急于沿着河水南下,他高高提起那串篆文古朴的铜铃,在铁符河下游方向,不断反复跨越河面,大踏步四处游荡,以防妖魅隐匿在暗处伺机害人。

于是陈平安一行人就这么收拾好行礼后,全部待在原地,眼睁睁看着朱河无头苍蝇似的乱窜李槐乐不可支,林守一是满怀好奇心,而朱鹿则觉得丢人现眼,恨不得把爹拽回来,别再这么瞎折腾给人笑话了,到底是脸皮子薄的少女。

陈平安无意间发现阿良神色平静,丝毫没有像以往那般调侃打趣朱河,看到陈平安的视线后,阿良摘下酒葫芦,笑问道:“真不喝?”

陈平安摇摇头,阿良便转头问林守一,“小子,遇见了不常见的妖怪唉,而且还不是一两个,很难得的,要不要喝口酒压压惊?”

林守一不知为何,估计是生平第一次遇到传说中的妖物,大开眼界,少年心中有些意动,破天荒点头道:“喝一口试试看。”

阿良斜瞥一眼陈平安,总算恢复玩世不恭的常态,“看看人家,有口福了,你小子就没躺着享福的命。”

林守一接过银色小葫芦,仰头轻轻抿了一口,瞬间满脸通红,养尊处优的少年本就皮肤白皙,愈发红光满面,少年赶紧用手心捂住嘴巴,免得一口喷出来,喉咙滚烫,入肚后,五脏六腑都像是在燃烧,整个人都在打颤,第一次喝酒就来了个下马威,少年狼狈不堪,眼见着李槐捧腹大笑,自尊心极强的林守一咬咬牙,就要再喝一口,不曾想阿良已经伸手拿回小葫芦,一手轻轻按住少年肩膀,笑眯眯道:“喝酒不贪杯才有乐趣,以后每天给你喝一口,保证这世上从此多出一个逍遥忘忧人。”

李槐人小鬼精,笑着拆穿阿良,“不舍得给林守一多喝就直说。”

阿良从林守一肩膀上缩回手,叹了口气,“能不心疼嘛,我这酒来历极大,价格极贵,关键是有价无市。

林守一是撞了大运。”

李槐试探性问道:“给我喝一口?”

阿良赶紧在腰间别好酒葫芦,“年纪太小,气府尚未成形,不宜喝烈酒,否则会坏了你的根骨。”

李槐愣了愣,随即跳脚破口大骂:“阿良!

干你娘!

我前年的年夜饭,就能用筷子偷偷蘸酒喝了,那可是咱们小镇最厉害的烧酒,连我爹都说我酒量随他,谁不知道我爹是小镇喝酒最凶的汉子,再说了,我从去年春开始,每个月就要被我爹丢在药酒桶里泡着,低头就能喝到酒,你现在跟我说这个?”

阿良哎呦一声,随即瞥了眼气势汹汹的小屁孩,心想难怪,小小年纪就能够跟上大队伍的脚步,脚底板连个水泡也没长过,身体明显比林守一还要强上不少,应该就是这药酒打熬体魄的缘故了。

阿良头一回饶有兴致地仔细打量起李槐,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竟然是被人以相当不俗的武学神通,故意遮掩了孩子的体内气象,如今阿良想要看,自然便没了那些迷障,于是在斗笠汉子的视野中,便呈现出一副玄妙另类的山水形势图,去其皮肉,只看全身窍穴景象和气血游走,隐约有淡紫气升腾,山脉雄健且牢固,水势汹涌且平稳,最终在一座窍穴内百川汇流,气蒸大泽,不容小觑。

阿良啧啧称奇道:“真没想到我路边随便认了个老丈人,还挺不一般啊,李槐,你爹姓甚名甚,说不定我这边的朋友认得。”

李槐突然沉默下来,病恹恹独自走远,不愿意搭理阿良。

林守一低声解释道:“李槐他爹名叫李二,是小镇出了名的酒鬼混子,一年到头不务正业,以前在学塾,李槐没少因为他爹被人嘲笑,一开始李槐也跟人吵架,好像还打过几次,后来估摸着是觉得他爹是真没出息,久而久之,就无所谓了。”

阿良忍俊不禁道:“小崽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林守一默默记下。

约莫半个时辰后,朱河终于返回,笑道:“方圆十里之内,铜铃没有异样,咱们可以动身了。”

李宝瓶递过去一只水壶,笑道:“朱叔叔辛苦了。”

朱河接过水壶,大大咧咧回复一句,“小姐,这本就是分内事。”

朱鹿看在眼中,眼神晦暗,转过头,望向铁符河的瀑布大水,她咬着嘴唇,默不作声。

少女心思情怀,如山风如水雾,不可捉摸。

陈平安目不转睛看着朱河手中那只震妖铃。

除了宁姑娘那把能够自己飞来飞去的剑,朱河手中的铜铃,是陈平安近距离亲眼见过的第二样法宝,所以就看得格外专注。

朱河不是小气人,大大方方就将那只铜铃交给少年,解释道:“是出门前老祖宗赏赐下来的宝贝,老祖宗说此物在仙家法宝当中,品秩算不得高,只是每有幻化人形的妖魅精怪靠近,铃铛便会无风自响,震荡出阵阵清音,使人不受魅惑,也有警戒提醒的功效,老祖宗还笑称那阵阵铃声,有凝神清心之效,如果胆子大一点的修行之人,大可以与妖物相邻而居,借此铃声修养心性,当然,前提是做邻居的妖物无伤人之心,同时还要能够承受铃声的不断袭扰,如此修为高、脾气好的妖物不好找,故而老祖宗也只是权当笑谈而已。”

陈平安小心翼翼抓住铜铃把手,朱河牵马与之并肩而行,“大者为钟,小者为铃,如果是仙家器物,大多有辟邪护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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