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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斗笠(第2页)

涉及文脉香火的传承,岂能儿戏?你陈平安若是个绣花枕头,或是个经不起诱惑的,到时候咋办?齐静春死翘翘了,可我阿良还活着呢,到时候齐静春眼不见心不烦,我不得被恶心死?要知道能吃苦耐劳,与经得起诱惑,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阿良叹了口气,道:“这大概算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陈平安一本正经道:“阿良你放心,我虽然喜欢钱,但我只喜欢我双手挣来的钱,别人的钱财,哪怕掉在地上,我遇见了,也只会寻找失主,绝对不放在自己兜里。”

阿良笑道:“不能说你错,但你若是真有急需急用,可以先用了,解燃眉之急,这笔账记在心头就行,以后有力偿还的时候,多偿还一些便是,双方皆大欢喜。

这才是真正的好人。

要不然你还真守着那点钱饿死自己?”

陈平安问道:“那如何判断我是否急需?”

阿良指了指自己心口,再指了指自己脑袋,“这两关都过去了,那笔钱就能用了。”

陈平安眼睛一亮,有所了悟,使劲点头道:“阿良你虽然没读过书,但到底是走过很多路的人。

你这么一说,我就想通了。”

阿良揉了揉鼻梁,“怎么感觉比李槐的马屁还不如。”

阿良靠着围栏,望向廊道外的清朗月夜,感慨道:“知道吗,你那种迂腐,其实换成齐静春他们读书人的说法,叫正直。

对,是真的正直,心与行相合,正人君子的正,直道而行的直。”

阿良大笑起来,指着一脸懵懂的少年,“哈哈,你小子自己是晓得这些的,泥腿子,小财迷,吝啬鬼。

但偏偏是这样,你很像很像老头子年轻的时候,其实齐静春跟你这么大的时候,脾气差得很,反而是公认大器晚成的老头子,跟你一样,很小就心思重,脾气也好,跟泥捏的菩萨差不多,天生就是坐在神坛上的……”

阿良越说嗓音越低,只是骤然拔高,“当然了,我阿良是随心所欲惯了的,不是很喜欢你这种风格,当年就是因为这种感觉,让我拒绝了一个少年的请求,嗯,那家伙就跟你现在差不多大。

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初带着他一起走走江湖,会不会比现在更好一些。

我当时跟那个少年最后说,相信我,你读书会更有出息。

江湖这么点大的地方,有我阿良一个人就足够了,可是书海无涯嘛,何必跟在阿良后头吃灰尘。”

斗笠汉子咧咧嘴,“所以这趟来大骊,我想跟有些人唠唠嗑。

我想告诉他们,齐静春不在意的事情,有人在乎。”

阿良莫名其妙伸手随意一弹指。

观水街那条小巷的书铺里,自称冲澹江李锦的年轻公子,额头如遭重锤撞击,整个人倒飞出去,撞入书墙不说,直接破墙而出,跌入隔壁店铺,把那个站在柜台后头打盹的店伙计,给吓得噤若寒蝉。

阿良嘀嘀咕咕道:“神仙打架,看戏就好。

小小锦鲤,真以为什么大江大浪都见识过了?我阿良见过的大江大河,比李槐吃过的米粒还多,真以为这句话是吹牛?我阿良这辈子就不知道吹牛是什么。”

他继而向身侧凌空一抓,远处院墙那边,一条青色游鱼模样的袖珍精魅,如上钩之鱼,拼命挣扎,阿良手掌往回一扯,这尾青冥鱼被它拘束在掌心大小的方寸之地,更加出奇之处,在于斩断它与主人的神意牵连后,本该奄奄一息的灵物,反而比先前更加灵气充沛,悠然自得,扭尾游曳。

阿良解释道:“回头让李槐豢养在那本《断水大崖》当中……咦?怎么感觉这个小王八蛋,每天都有狗屎运?李槐在小镇是不是天天踩到狗屎,从不擦鞋底板?”

远处有个稚嫩嗓音响起,“阿良你才天天踩狗屎!”

陈平安望向阿良,后者低声笑道:“没事,三个家伙都是先后赶来这里没多久,不知道朱河朱鹿的事情,关于这对父女的‘不告而别‘,回头你自己找个借口对付过去就行了。”

阿良招手道:“别偷听墙脚根了,来来来,分赃分赃了。”

李宝瓶,李槐和林守一先后来到廊道,李宝瓶坐在陈平安右手边,李槐坐在陈平安左边,结果跟阿良的遭遇如出一辙,骂骂咧咧摘下屁股上的冰糖葫芦,立即眉开眼笑,二话不说就丢进嘴里,林守一则默默坐在阿良身边。

阿良转身交给林守一那一摞黄纸符箓,“好好研究,不要轻易浪费了,齐静春说过,你们小镇的福禄街和桃叶巷,大有玄机,至今还隐藏着一桩不小的机缘。”

阿良拍了拍冷峻少年的肩膀,“不管怎么说,你林守一如今是所有人当中,第一个名副其实的修行中人了,要更加珍惜自己的前程。”

林守一点点头,郑重其事地收起那叠符箓,与《云上琅琅书》一起藏在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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