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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吃红烧肉(第1页)

陆驰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桌上的三只碗,不住得吞口水。

那米饭同他家里煮的不一样。

这米饭很白,粒粒分明,颗颗饱满,还冒着热气,隐约有一股香甜的气味飘送到他鼻息间。

再有,那碗色泽红亮的红烧肉,也以前家里煮的肉不一样。

家里难得买一回肉,通常都是跟萝卜或者白菜豆角之类的炖一锅,这样够全家人饱饱的吃一餐了。

像这样净肉煮一锅,只有大户人家才吃得起,并且还得是逢年过节时候才能见到。

陆驰还记得三年前一位远房表叔考中了举人,请亲朋好友们上酒楼吃席,席上就有一道红烧肉。

那一碗菜刚上桌就被你一块我一块的夹完了,吃到肉的人纷纷竖起大拇指说这肉味道好极。

陆驰也有幸夹到一块肉,当时觉得意犹未尽,甚至到此时还在回味。

可现在看到这碗肉,闻着这飘来的诱人香味,陆驰忽然忘记当年吃过的肉是什么味儿了。

此时,满心满眼都是眼前这碗肉!

好想尝一口!

这么想着,陆驰又用力吞了吞口水,艰难的将目光移向沈玥娇,坚定的点头:“想吃!”

这么想的肉,谁不想吃啊?

沈玥娇一看陆驰这反应,比自己还夸张。

看来大家都是被肉馋得不行了。

“想吃就别多嘴,不该问的别问,不该说的别说,记住了吗?”

沈玥娇叮嘱完,看到陆驰老实的点着头,这才将桌子移到床边,方便陆驰吃饭。

沈玥娇端起其中一碗米饭,用筷子夹了好几块肉进去,这才将碗连筷子一并递到陆驰手上,“保证你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

这次算你有口福了!

赶紧吃吧!”

别说是陆驰了,就连自己生活在经济发达、生活富足的现代大都市里,都没吃过好吃的红烧肉啊!

难道这碗红烧肉有技能加持,所以才味道特别好?

不仅是红烧肉,就连这碗米饭也格外好吃啊!

这软硬适中的口感,配上这入口即化的红烧肉,香浓的肉汁将每一粒米饭都包裹起来,哪怕咽下去了,唇齿间还有余味。

这真是人间美味啊!

沈玥娇一口米饭一块肉,吃着吃着,感觉一碗饭完全不够吃!

她伸长脖子看一眼陆驰碗里,米饭也吃完了。

不过陆驰没舍得一口饭一块肉的吃,这么一碗饭他只吃了之前沈玥娇夹给他的那几块肉。

就算是这样,他也已经觉得无比满足,哪怕碗里还剩下小半碗肉,他也没有再想伸筷子去夹。

这米饭好吃,这肉更好吃!

比他以往吃过的肉都好吃万倍!

陆驰舔了舔嘴角,满足的回味着刚才的肉香。

从此之后,记忆中关于肉的味道,只有眼前这碗才是,以前那些都不配称之为肉!

沈玥娇也舔了舔嘴角,意犹未尽的看向陆驰,问:“你饱了吗?还要不要再来一碗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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