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14(第1页)

沈黛的身子像是树叶一般轻,上升的速度渐渐慢下来,直到停滞在空中,开始下落,不善于御风的他左摇一下,右晃一下。

温朔张开手。

沈黛落到温朔怀里。

温朔没放沈黛下地,掂了掂,“你轻了很多。

你的一些魂魄已经被分出去,和蜃妖捻在一起,散落在海市的不同地方。

想要除蜃妖,我们可以去找出那些‘你’。

将那些魂魄藏进瓮里,待小师妹回来,我会一缕缕替你和蜃妖分魂,然后,由小师妹替你缚魂。”

沈黛问:“有没有更干脆利落的法子?不要等这么长时间。”

沈黛拖长音,眼眸亮闪闪,“杀了它?把我的魂魄抢回来。

我知道你做得到。”

沈黛用手指点着下巴,“又或者,你刚才说的‘彻底反过来’好像更有意思。

那是什么法子。”

温朔放下沈黛,说,“蜃是形神合一的妖邪,善于驱使精神之力。

但精神之力每个人都有。

只有强和更强。

那些被蜃妖附体的魂魄,如果本体的精神之力强过蜃妖,那就不是蜃妖同化梦主。

而是——”

温朔的黑眸盯住沈黛,仿佛要强调后面话的分量,“蜃妖被梦主同化。

蜃妖会成为梦主的一部分。

但那样很危险。”

吃人——

他在行啊!

沈黛抽出头顶用来固定头发的湖笔,很有耐心地扎了个油光水滑的丸子头,用湖笔再次固定好,他嘴角噙一个淡然的笑,“这个法子合我胃口。

求星君成全,护我左右。”

沈黛的圆眼睛又开始滴溜滴溜转,打量四周的情况,“这就是依托我——”

沈黛加重这个“我”

字,念得缠缠绵绵,勾勾连连,格外引人遐想,“——的回忆架构的幻境?我怎么不记得我来过这个山头。

稀奇!

稀奇!

真是稀奇!”

其实,刚才听温朔解释梦主和蜃妖之间的关系,沈黛就敏锐地发现一个问题——这个梦主显然不是他沈黛。

这是从他某段人生中抽出的记忆片段,一段被他忘记的片段——属于那个“他”

的。

温朔没怎么看四周,他似乎知道这是哪里,他说:“书上说,梦主生平最思最念最爱最恨……之事都能在海市展现出来。”

沈黛低头看自己肉鼓鼓的手掌,嫌弃地嘟囔:“变戏法也要变个像样的,在幻镜里还给我套个白帝城少主的皮囊。

这个蜃妖多少带点神经,看来是离疯掉不远了。

希望我吃了它,不会变疯。”

热门小说推荐
腹黑律师不好惹

腹黑律师不好惹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

时轮

时轮

时间这个词是人创造出来的,但掌控不了。时间是一直向前的,你确定真的能回到过去吗?当你真的能回到过去,你会当你一个旁观者,还是同陆祯一样去改变不满意的地方?...

横推诸天从风云开始

横推诸天从风云开始

苏离得万界珠,穿越永生大世界。风云天下,大唐仙剑。轩辕蜀山,洪荒遮天。帝尊神墓,仙逆求魔。完美莽荒,人道至尊。这是苏离得万界珠横推诸天的故事。Ps本文又叫从永生开始横推诸天...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