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时,她也会在梦里梦到自己和李恪一起谈论诗词,书法绘画的情景。
可是,每次到这个时候,她就会从梦中突然惊醒,然后发现自己已经流泪满面。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伤感,难道只为了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只是她总是觉得自己和李恪之间的情感就像是没有边际的天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彼此相识,又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才会挥手离别。
四月的长安城已经焕发出了勃勃生机,嫩绿的柳条,飘荡的柳絮预示着这又是新的一年,会有一个新的开始。
而若依在自己的闺房中又一次翻开李恪的画像,细细观赏,还不时的叹道,“日日思君不见君,只愿君心似我心。”
而就在她哀叹伤感的时候,香儿疯疯颠颠的跑了进来,大呼道,“小姐,小姐,汉王殿下前来拜会,正在前厅等着呢?”
然后又道,“可是老爷在军营,夫人又不在府上,你快去看看!”
若依一听,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激动的道,“真的?他在客厅?”
然后就朝外走去,走了几步,又回头对香儿说道,“你把那幅画给收了,别让他看见。”
然后消失在幽静的小道上。
香儿震在原地,一个人嘟囔道,“画在你的闺房,他又不是老爷,怎么能看得见呢?”
不过,她又随机一想,似乎明白了什么,自语道,“不会?”
李恪来过侯君集的璐国公府,正好选的是侯君集不在的时候。
所以,当下人将他请到客厅,让他稍等的时候心里很平静。
他顺势坐下来一边喝茶,一边欣赏挂在墙壁上的水墨画。
侯君集不在,他正好在候府待上片刻,这样他即使离开了,也能圆了答应拜访侯君集的话,何乐而不为呢。
正在他全神贯注的欣赏一幅水墨画的时候,就听见身边一个声音说道,“候若依见过汉王殿下。”
他听到声音,微一转身,顿时大吃一惊,这不是元宵灯会上的那个绿衣女子又是谁呢?恩?她怎么成了候若依了?不对啊,难道他是侯君集的女儿。
如此想着,气氛顿时有些尴尬。
若依见李恪看着她,俏脸微红,低声道,“殿下觉得刚才你所欣赏的这幅画如何?”
李恪被若依一问,这才发现自己失态,忙道歉道,“候小姐还请见谅,本王失礼了,元宵灯会一别数月,今日能在此地相遇,深感荣幸。”
“若依也是。”
若依轻声说道,她的眼神中露出了浓浓的情意,让李恪看的有点吃惊,她难道是喜欢上了自己。
又觉得这话不通,自己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呢?所以,他不知道如何作答,半响才道,“淡墨轻岚为一体,用笔细腻,黑、白、灰三色运用的极好,层次分明,此画倒是别有一番韵味。”
水墨画始于唐代,成于五代,盛于宋元,明清及近代以来续有发展。
所以,他认为眼前这幅画能做到这样的意境,已经是相当的不错啦。
若依听到李恪的评价,浅浅一笑,“谢谢殿下夸奖,淡墨轻岚为一体这句话若依不敢承受。”
“不敢承受?”
李恪疑惑道,“难道这幅画是你画的?”
“正是若依所画。”
若依轻声答道。
李恪看着眼前的若依吃惊不已,他没有想到若依不但善文辞,还工绘画。
心里不由的感叹,自己学画数月,都不及人家的十分之一啊。
突然,他又觉得好笑,怎么又拿自己跟她比呢。
“候小姐大才,本王深感佩服。”
他由衷的说道。
若依看着他的表情,他的眼睛没说谎,他是真心的在夸奖自己,顿时心中高兴,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不足,“画虽不好但也过得去,只是上面落款题词的书法就有点不敢恭维。”
李恪听她这么一说,再细细欣赏,确如她说,字体笔力不够,书写功力还不是很成熟,不由叹道,“倒也无妨,书法一道只要你以后勤加练习,也能弥补现在的不足。”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一朝穿越,她从杀伐果决的女特工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国公主。被贬低,看不起,被冷藏,人生一落千丈。破案,她初露锋芒。练兵,她霸气侧漏。自此,人生走上巅峰。可,身后啥时候多了个大将军做尾巴还甩不掉了?轩辕墨姑娘,欺负了我是需要负责的,你不知道?离若负责?没门,大不了让你欺负回来!...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