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三十七章 节 求月票人生就是这样起起落落啊(第1页)

此时的七寻和猴哥都没想到,这个叫寄奴的小药童,有一天会成为大夏赫赫有名的大药商,也是三妹妹医道上最得力的助手和合作伙伴。

此时的未来大佬,还只是个机灵又爱笑的小少年,对未来大佬一无所知的七寻和猴哥,都对他很有好感。

七寻不免感叹:“爱笑的人,一生都会伴着好运啊。”

她和她大圣哥哥,其实都不是会轻易对别人产生观感的人,不论好坏,因为不关注,不在意。

但这小子轻而易举的就得到了两人的好感,不得不说,这也算是一种特殊天赋了。

寄奴听了这话,当时就激动了:“姑娘也这么说?我爹也说爱笑的人过的都不会差呢。

他说我又没别的本事,多笑笑总不会错的。”

也就激动了一下,寄奴就垂头丧气起来。

“不过,先生总说我怎么就爱傻乐呢。

医馆里的那些学徒,也总说我傻。”

猴哥竟然会安慰人了,拍了拍他的肩道:“那是他们嫉妒你。”

猴哥的标准很直白很简单,我一切都是优秀的,如果你认为我不优秀,那你就是嫉妒。

七寻和他猴哥一样自恋,对此十分认同:“对,嫉妒使人丑陋。”

先生收了灵素为徒后,在寄奴的认知里,那就是他家姑娘了,算是他的半个主人,他这会儿就觉得,姑娘的兄长和妹妹都挺有意思,想来姑娘也是不难相处的人,心底里对未来又充满了信心。

他一边认真烧火,一边说起民仁德堂的那些有趣的病例,还有一些人和事儿。

猴哥和七寻都听的认真,毕竟陈爷爷在仁德堂坐诊,灵素要跟他学医术,肯定要三五不时的去仁德堂待段时间的,如此了解一下仁德堂的情况,就比较重要了。

而这小子也有心,把能说的,都隐晦的做了交待,让两人心里都有了数。

总体而言,仁德堂的情况还不错,是个很重医德里面的医者品格也过关的地方。

七寻对她家三姐姐的智商情商充满了信心,真的,论玩心眼讲谋算,她三姐姐在腹黑界足可称霸。

虽然但是,还是担心她三姐姐在别人的地盘上受委屈呢。

因第二天就要去外祖父坟前祭拜,三日焚香沐浴是来不及了,但晚上却是不能食腥荤的,猴哥之前做过几道寺庙里有名的素宴菜,七寻和灵玉都说味道极正,因此晚膳猴哥就做了全素宴。

但寄奴是个正长身体的小子,猴哥挺喜欢他,便单给他做了道红烧肉。

这小子别看瘦,食量却惊人,一大碗的红烧肉,他竟然全给吃了,心里还想着,这肉烧的也太好吃了,往后姑娘来往县城,他一定要抢着接送。

这样就能在姑娘家多吃几顿饭啦。

小郎君这烧菜的手艺,也太厉害了。

他都很想学,可惜不敢提。

谁家的手艺会轻易教给别人?

可惜猴哥不知道寄奴的想法,要不然肯定乐意收了这个徒弟,也还好他不知道,没有蝴蝶掉未来的一代药商大佬。

陈老爷子对晏家的伙食也是服了,虽是全素宴,但每道菜都叫人忍不住大块朵颐,明明是素菜,却能吃出肉味来。

难怪这小子说他的手艺不比至味楼的掌勺大厨差,竟还真不是吹的。

老爷子吃的很满意,同时遗憾的不时看看猴哥,猴哥被看的发毛,这老头没事总盯着本圣瞧做甚?

老爷子心道,真是可惜了,明明这小子是公玉氏的嗣子啊,为啥精于医术的不是他?要不然,他收了这小子为徒,以后不是天天都能享受美食了?

其实医者多少都懂点膳食调养之道,他年轻的时候,也在药膳上钻研过几天,可惜手艺太差,也就罢了。

他觉得,这小子要是愿意学医,哪怕医学不行,但一手药膳的功夫,绝对能在杏林占一席之地啊。

可惜了,这小子是个修行者,大概也就他的家人,能享受他这顶级大厨的手艺啦。

热门小说推荐
出狱当天,我闪婚了个亿万富豪

出狱当天,我闪婚了个亿万富豪

甜宠闪婚双洁男主扮猪吃老虎南遥刚从监狱出来,就被未婚夫和渣姐设计,睡错了人!一气之下她就和陌生人闪婚了。本以为便宜丈夫是个牛郎,有颜没钱没背景。没想到他却住寸土寸金的豪华别墅,还偷偷开着价值千万的限量迈巴赫,就连他身上不起眼的衣服都是全球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定制的。还以第一首富身份参加了全球国际联合会议!你到底是谁?你的甜甜蜜蜜小心肝丈夫。南遥一脸认真,我再问一遍,你到底是谁?我要听实话。你未来孩子的爹。...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苏清风的美食自媒体号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毫无预兆地来到了这个时代。大病初愈的他,看着碗里粒粒清晰的小米,陷入了久久的沉默种地是不可能种地的。那么就让一切从当国营饭店的厨子开始。...

憋宝秘闻(探险者的诡异往事)

憋宝秘闻(探险者的诡异往事)

我叫张阳一个神秘的憋宝人,书中带你走入东北深山老林里的那些无法解释的民俗传说。大兴安岭深处的人骨菩萨。九夷族留下的惊人宝藏。北邙山下的阴兵古城。锁尸井万骨洞,百足蜈蚣,人面狐狸,百鬼仙胎走蛟档案,以及山海经中出现的奇异生物。...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邺城怪奇事件簿

邺城怪奇事件簿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