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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别就是一生(第1页)

小姐姐,别走神呀。”

秦笙半响等不到回声,侧目看到一张认真走神的脸,想起彼此都没有做过介绍,大方道:“对了,我叫秦笙,秦朝的秦,笙箫的笙。

不知道怎么称呼您?”

总叫她‘小姐姐’也不是办法,就凭人家这身考究的打扮,要是活到现如今,至少也是奶奶辈的。

收到秦笙的友好,女子羞赧一笑,“妾身名唤孙碧华,祖籍上海,三个月前刚到这儿落脚。”

合着还是个北漂呐!

秦笙稀奇的眨了眨明亮的眸子,又不适的蹙起眉,“看你也不像古代人,民国来的吧?怎么开口闭口‘妾身、妾身’的,那会儿的女性不是已经独立自主了么?”

孙碧华是个温顺性子,这便改了自称,用那一口吴侬软语讲述起生前经历……

她生在民国八年,原本家境也算殷实,奈何父母早亡,亲友不善,家业很快就散光了。

为了供弟弟读书,她在上海法租界的一家歌舞厅做起舞小姐。

许是怕秦笙误会,她特意解释,舞小姐就真的是陪跳舞,租界里的客人非富即贵,大多还是很有涵养的。

是以,虽偶时会被指指点点说闲话,但只要能支持弟弟的学业,什么苦和委屈她都能忍受。

对孙碧华来说,弟弟不仅是唯一的亲人,还是孙家的希望。

一直到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1937年,在她的命运里,另一个重要的人出现了。

和所有英雄救美的故事一样,新年舞会上,孙碧华被酒醉的客人缠上,年轻的副官许明义挺身而出,为她解难。

两人因此在乱世中结识。

许明义英俊,幽默,正直,骨子里流淌着军人的血性。

孙碧华美丽,坚韧,勇敢,是被不幸的时代蒙上尘埃的珍珠。

他们从相识到相知,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彼此惺惺相惜,如同天注定。

“许大哥给我在报社里找了一份接待员的工作,隔三差五的给我们姐弟两送来吃的、穿的,对我们照顾有加。

可惜没过多久,许大哥就告诉我,他要去打仗了。”

说到这,孙碧华垂下头露出一抹伤感。

战乱年代,活着都是奢侈,有幸相遇,无缘相守的故事太多太多。

秦笙对近代史的了解多来自历史课本和电视剧,像这样近距离的听当事者讲述,心境相当微妙。

她生在安稳现世,没有体会过兵荒马乱的不安岁月,说一句不知感恩的话,每年国庆节对于她最大的意义无非是能多睡几天懒觉……

而此刻,身旁的一缕魂魄正用亲身经历告诉她,如今的和平是前辈们用无数生死离别换来的。

感觉很真实。

孙碧华沉浸在回忆里,“我心里很舍不得他,但没有挽留,国将不国,何以为家?保家卫国是军人的天职。”

“有你这样善解人意的知己,许副官一定很欣慰。”

秦笙感触道。

孙碧华亦苦亦甜的笑笑,“许大哥走之前带我去看了一场烟火,他说等仗打完了就回来娶我,等他到九十九岁,他还要亲自给我放烟火。

我问他为什么不是一百岁,他说九十九好,长长久久。”

那场烟火是孙碧华短暂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刻,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

也就是在当晚,战争说来就来。

没有来得及完成道别,许明义匆匆奔赴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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