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4章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第2页)

司徒秋敏此刻走上前来,对着清风微微一笑道:“清风大哥,多谢你一路照顾,今日一别不知道何日还会相见,只是……只是希望你能够记住有一个女孩叫做司徒秋敏。”

清风点头,心中多少有些惆怅,有些人终究只是人生之中的过客。

“山高水长,或许有缘的话,我们还会再见的。”

听到清风的话,司徒秋敏微微点头:“恩,是啊,清风大哥,如果可以的话,有时间过来看看我们吧。”

清风看着她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微微点头,却是没有在多说什么,或许这一刻,说什么都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了吧。

就在此刻,他忽然想到一事,当初自己买了司徒秋敏没有买的手镯,本想回去之后送个妹妹做个礼物。

此刻离别不知道何年再见,这司徒秋敏善良淳朴,更是善解人意,乃是不可多得的好朋友,不如就留给司徒秋敏做个纪念吧。

想到这里,他拿出手镯递给了她,告诉她就当是个纪念吧。

司徒秋敏接过手镯,一眼就认出了这手镯乃是当初她喜欢的那款,只是当时价格昂贵,她没有买下,不想竟然清风买下。

看着此手镯,她心中感慨,一时间嘴唇微动,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清风转头离去,对着身后潇洒的挥了挥手,以示告别。

“清风大哥保重……”

司徒秋敏看着他的背影不由眼眶一红眼中有晶莹闪过。

清风哈哈大笑一声,接而御器飞起,只留下一道坚韧的背影。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吗?”

司徒秋敏低吟到。

天空之上,清风心中感慨万千,终是没有敢回头看上一眼。

“有缘的话,江湖再见。”

十日之后,水月山庄三千里之外,清风吹着有些咸味的海风,盘坐在一块礁石之上。

此地寂静无比,罕有人迹,清风拿出一粒紫色丹药,此乃蕴灵丹,乃是凝气期吞食最好的丹丸。

早在幻世星墟的时候,他买过灵药后就直接被他投入小罐之中,制成丹药。

这样的丹药被他足足制作了五百粒,可是花费了他将近两万灵石呢。

此刻他身上功法太多,修炼太过繁杂,霸体诀修为虽然最高,可是自从他得到完整的霸体诀之后,本想重修一到八层,可是事情一直不断,重修的事情也是一拖再拖。

这一次他决定,一定要重修一变,让霸体诀更加完美。

并且他的大日落霞功修为太低,这使的他更不无法发挥出玄天二十四棍的全部威力,和一些相辅相成之功。

http:www.biqizw.cc"

target="

_blank"

>www.biqizw.cc比奇中文

热门小说推荐
绝世仙医

绝世仙医

身体不舒服?扎扎针就好!还有谁不舒服?你!脑袋屁股一起疼?这个好解决,我揍你一顿就好!文能救人安天下,武能打人定乾坤。来看林箫如何玩转花都,坐拥天下!...

逆天战途

逆天战途

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只有如此,他才会拼尽全力。为了家族的振兴,一人去浪迹整个天下,身寄星云,行走八荒,不为了别的,只为了拥有绝对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守护身边的人。扬眉,才能吐气,激昂,可破青云...

绝世神医

绝世神医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三国:陛下,求您别再纳妃了

三国:陛下,求您别再纳妃了

穿越东汉末年,成为傀儡皇帝刘协。要一辈子被圈养吗?不!系统觉醒,每诞下一个子嗣,便能获得各种奖励。于是,刘协疯狂纳妃,短短数年,后宫住满,疯狂耕耘之下,诞下子嗣过百。叮!恭喜宿主获得奖励,燧发枪图纸!叮!恭喜宿主获得奖励,西厂雨化田!之后,东厂曹正淳天地玄黄四大密探大雪龙骑袁左宗等等,相继报道。开局秒杀许诸,大败曹操。随后灭袁绍杀吕布战三英,横扫江东,平推西川,奠定万世之基!...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