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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就不见!”
我实在是不知道,我该说什么,看他神情,是否在朦胧的记忆里搜寻我的寻在?
这一刻我的尴尬与紧张一点都不亚于,警校大二的某晚,我倚着公告栏告白的场景。
他比我高一个年级,我大四开学那年,他已经毕业了。
当是我通过很多人打听了好久他的去向,结果一无所获。
直到现在,五年了,我第一次见到他,却是以这样“没出息”
的样子。
我看见他的嘴巴在蠕动,但是声音还没有发出,我都已经紧张的不行了,当年的荷尔蒙再次迸发。
我已经顾不得我身上,裤子上的酱汁了,我只想集中记忆力关注他的口型······
“方······”
他说。
“柏霓。”
我蹙着眉毛着急着说,我生怕他只记得我的姓氏。
毕业后的好多同学都是只记得“方······”
,而“柏霓”
永远都是我接下去的,这次我不给他忘记的机会,因为我怕,我怕在他的脑子里连我一个全名都没有。
毕竟这个名字在我的记忆中,只留下尴尬的痕迹。
“·······好久不见······”
他在说,我在等下文,下文就是······没有了下文。
很快他就被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孩给叫走了,是啊!
他那么优秀,谁会给他单身的机会呢!
剩下的,我不知道那天我是怎么完成那顿美味的午餐的,我也不知道下午是怎么应付了工作的,我的感觉告诉我,我再次被抛弃了。
这是安慰的,其实我不知道我是否真正拥有过他?
下了早班,我想立刻回到家。
我的家就是在地铁口附近的一套小公寓,不到一百平米,足够一个人住。
硕士研究生刚毕业的时候,我几乎没有什么积蓄,只是考取到省公安厅做了一个文员。
本来打算租房子的,可爸爸非说为了庆祝我终于落脚于公安厅,要给我买一套房子,儿子女儿一样亲。
碰巧也遇到了合适的户型,又在地铁口附近,周围的设施也比较齐全,就算不想要了,登记转手也方便的很。
回到家里,客厅里还有透过窗帘照射进来残余的阳光。
早上走的急,窗帘都忘记拉开了。
我什么都顾不得了,只想赶紧翻开大学时候写的一本《轩昂记》,他叫钟轩昂,里面全是我每天见到他的点点滴滴,他的每一个身影、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动作以及“当天”
我的感受······
里面有我偷拍的他的照片、有通过学长学姐了解到的他的信息、有我偷偷捡起的他丢弃的稿纸(只因上面有他的字迹)。
因为我担心这本日记会丢失或毁损。
于是大四毕业那年,我将里面所有的信息都以电子档的形式保存起来,藏在我的电脑里和我每一个U盘里。
现在仔细想想,如果有机会的话,我绝对会是一个合格的“特情”
!
翻着,思绪转着。
最初,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宿舍楼下的篮球场,那天集合他是教官,我是下面某个不起眼的大一新生。
我们警校的传统,每届大一开学的学生都有经过一个多月半军事化军训的洗礼。
教官的选任范围就是从本系大二里面挑选,确实大大的节约了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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