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4章穿越中世纪124
路易莎去王宫请安,接受了王室的欢迎后,就算是在西岱社交圈亮相过了。
之后就开始受一些邀请,时不时出现在王宫、大贵族宅邸、城外庄园的一些场合中。
当然,去教堂什么的也是此时重要的交际方式和地点,所以路易莎一来就做了一场弥撒、一场慈善捐赠。
随着路易莎几次露面,她立刻成为了西岱贵族圈子里被议论最多的人物之一,甚至连‘之一’都可以去掉。
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结起来就是纪尧姆属意她,看起来她成为太子妃的可能性很高。
另外,她还出身富贵,壕无人性.当然,美貌也很是重要,毕竟人是视觉动物,对美丽的人的关注是本能的。
更何况这年头不是后世,想看到后世大明星级别的美貌,还是挺难的。
“听说,纪尧姆殿下对巴尔扎克郡主满意得不得了!
为了她,这段时间都住在西岱,而且还经常拜访巴尔扎克郡主在西岱的宅邸.我有一个跟随纪尧姆殿下的表亲,他告诉我,纪尧姆殿下送了巴尔扎克郡主很多礼物。
最好的丝布,上等的金子、银子和宝石做的首饰,还有一匹温驯的好马!
听说那匹马进口自伊比利亚,要价500镑呢!”
“这是不是有些太昂贵了?我是说,未婚夫送给未婚妻这样的礼物都有些不合适了,何况纪尧姆殿下和巴尔扎克郡主还未订婚巴尔扎克郡主收下了吗?”
出于好奇,有人评价了一下,又问道。
说起这件事的贵族摊了摊手:“收下了,不过,巴尔扎克郡主也每每以回礼的名义,送给纪尧姆殿下差不多价值的礼物。
普罗万最好的玫瑰精油,鲜艳的长挂毯,还有男士们最喜欢的领圈等珠宝——听说这就是巴尔扎克郡主的作风,她一向如此,别人给的昂贵礼物,她能眼不眨就收下。
不过,除非是某种地位更低的人有所求的讨好,不然她都会有相应回礼。”
“这有些不符合女士们的社交规矩是不是?不过说实话,我倒是喜欢巴尔扎克郡主这样的。
一切光明正大、公公平平,也不用计较那么多当一切都算计得清楚明白了,反而豁然开朗。”
这是深受社交‘潜规则’所苦的人有的想法。
“听起来是有好处,不过这始终有些奇怪,是不是?我是说,我可不愿意未婚妻或妻子是这样的人。
巴尔扎克郡主看起来太自顾自了,她似乎忘记了女性的节俭、顺从、依赖——她可以拒绝那些昂贵的礼物,这是符合女性美德的。
也可以接受,虽说这不合规矩,可考虑到这是纪尧姆殿下的心意,以及他们也不在乎这一点儿,倒也没什么。”
“唯独,纪尧姆殿下送了昂贵的礼物,巴尔扎克郡主也收下了,却回赠差不多价值的礼物,这可不太好难道巴尔扎克郡主是觉得自己可以与未来的丈夫比肩,一切都要比照着来不成?多可笑,一个女人要和男人比肩了。”
“哈哈,我倒觉得这没什么,毕竟巴尔扎克郡主是以继承人的方式教养的,这种‘平等’‘比肩’,在继承人中就很常见了。
既然已经决定要娶一个女继承人,就得接受这类小小问题,是不是?”
简单来说,就是甘蔗没有两头甜的道理。
大家都知道女继承人会没那么顺从,但还是上赶着想找一个女继承人结婚,其实多少都想过这个了。
只不过有人承认这一点,也做好了相应心理准备。
而有的人认为,自己作为丈夫,可以‘驯服’妻子,觉得即使是女继承人,也应该事事顺从、受自己‘监护’。
对此持开放态度,隐约还比较认可路易莎的这位,见对面的人面上还是不赞同的样子。
想了想又补充道:“嗯,这些先不谈,至少你应该承认,如果是巴尔扎克郡主,那即使是她的脾气再糟糕一些,那也不重要。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您是纪尧姆殿下,会放弃这样一位绝代佳人吗?”
说到这一点,即使对方再‘苛刻’,也说不出否定的话了,只能闭嘴不谈——这就是男尊女卑体系下的叙事,男性将女性的顺从视作天经地义,凡是不符合的就是大逆不道。
但与此同时,完全物化一个女性,以‘商品’的方式看待她们,就得承认女性外貌的‘价值’。
这有点儿像后世家庭内部,男性如果坚持自己的话语权比妻子更高一级,就得保持自己的收入比妻子高一些,不然就会感觉屈辱。
甜宠闪婚双洁男主扮猪吃老虎南遥刚从监狱出来,就被未婚夫和渣姐设计,睡错了人!一气之下她就和陌生人闪婚了。本以为便宜丈夫是个牛郎,有颜没钱没背景。没想到他却住寸土寸金的豪华别墅,还偷偷开着价值千万的限量迈巴赫,就连他身上不起眼的衣服都是全球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定制的。还以第一首富身份参加了全球国际联合会议!你到底是谁?你的甜甜蜜蜜小心肝丈夫。南遥一脸认真,我再问一遍,你到底是谁?我要听实话。你未来孩子的爹。...
苏清风的美食自媒体号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毫无预兆地来到了这个时代。大病初愈的他,看着碗里粒粒清晰的小米,陷入了久久的沉默种地是不可能种地的。那么就让一切从当国营饭店的厨子开始。...
我叫张阳一个神秘的憋宝人,书中带你走入东北深山老林里的那些无法解释的民俗传说。大兴安岭深处的人骨菩萨。九夷族留下的惊人宝藏。北邙山下的阴兵古城。锁尸井万骨洞,百足蜈蚣,人面狐狸,百鬼仙胎走蛟档案,以及山海经中出现的奇异生物。...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