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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痞三想也不想,摇摇头,无力的靠在座椅上。
“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都无所谓的。”
包月说着,抬头看着痞三,很真诚,很认真。
“没什么……”
痞三摆摆手,闭上了眼睛。
在他的眼前出现一张脸,不施粉黛,朴实无华,却叫人望眼想穿的一张脸,恰似那沙漠中的一朵野百合。
再度启程,按照杀破狼的意思绕道而行,预计要多出一天的路程与一百多块的油费,痞三并不在意这些,如果不出意外,他是挨不过今晚的。
一路上,痞三不再跟包月开玩笑,也不再讲荤段子,这让包月很意外,仔细观察之下,包月发现痞三有些哀伤。
“三哥。”
包月弱弱的喊了一句,沉吟片刻,道:“如果你真的很想要的话,回到安城我就给你,怎么样?就算我自己没有什么顾虑,我也要向叶姐姐,向凤姐姐交代一下。
可能你无法理解,我是付出了多么大的勇气才接受你,我不想在自己还未敞开心扉之前被人骂做是小三。”
包月很难有正经的时候,如果仔细算起来,她比痞三还不正经,所以,可以想象包月在说出这句话之前是鼓起了多么大的勇气。
正如她接受痞三,接受异姓所付出的。
说罢,包月怯生生的看着痞三,迫切的想要知道这个男人的意思。
包月没有夸张,也没有本末倒置,她所作的一切都是自己应该做的。
试想一下,在十五岁的时候,少女春心正萌动的那个阶段,包月被一个男人所带来的视觉刺激伤害,留下了心理障碍,在这样的前提背景下,她可以接受痞三已经是迈出很艰难的一步。
倘若在没有名分之前就将一切都交给痞三,包月无法说服自己,她害怕自己最后一次孤注一掷选错了目标,倘若是这样,那她一辈子都无法将姓取向改变回来。
事实上,并不是痞三本身吸引了包月。
不可否认痞三真的有几分男人魅力,但用来吸引普通的豪门小姐还是差了许多,他只是在对的时间,以对的方式出现在包月眼前罢了,剩下的,都是大自然的规律在作怪。
“可能……回不到安城了。”
痞三哀哀的叹了口气。
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如果再给痞三一次机会的话,他宁愿舍弃一只手,也不愿与西北狼王签下这种丧权辱国的条约,受制于一颗小小的蛊毒。
包月闻言,怔了怔,死死咬着嘴,眼神空洞。
许久,包月才下定决心,道:“那你可以给我下药,在我无意识的情况下做完你所有想做的一切!”
说者是好意,听者会错了意,痞三又想起了阴山监狱所发生的一切,临死前他还想再去荒漠深处看一看陈小雨的墓,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当初选择将陈小雨葬在大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痞三想要让她,与那份记忆一同虽风沙被掩埋,时过境迁,或许那座墓早就被埋在黄沙之下,让人悲伤的是,记忆会一直伴随在左右,无法忘却。
见痞三不说话,包月以为他是默认了,伸手从一个格子里拿出一板胶囊,丢给痞三。
“诺,拿着它。”
包月看似很轻松的吹了口气。
实际上,她并不轻松。
“这是什么?”
痞三动也没动,懒懒的问道。
“感冒药。”
包月吐了吐小舌,略显尴尬,“荒郊野岭的,我总不能随身备着迷药吧?就只有这个,我们可以把它当做是迷药,重要的是要有这一环节。”
包月的言语之中再度表明了一个事实,目前,她只是要痞三走个形式,剩下的,各自明了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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