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排在胡麻前面的一个,身材微胖的少年伸长了脑袋,骂骂咧咧的转过身来:“他们都给抢光了。”
胡麻正自满腹心事,下意识道:“那是什么?”
“山肉啊……”
少年道:“白太岁,一天就这么点,全靠了这点子东西,一天才撑下来呢……”
“白太岁怎么是黑的?”
胡麻迷迷糊糊的,然后才反应了过来,是了,腌出来的,自然就是黑的了……
这群少年都是半大小伙子,长身体的时候,运动量又这么大,全靠了这种白太岁腌出来的肉干才能撑这一整天。
也难怪一到饭点,都这么急惶惶的。
但听二爷讲,平时寨子里的大人,连这种白太岁也是吃不上的,所以,这算是学艺少年们的特殊待遇?
自己四肢冰冷,仿佛脑子也转得慢了。
他倒不馋这点太岁肉,只是也急着多吃点热乎的东西,暖过身体子来。
好容易到了他,学着其他人一样端起了碗。
但那个掌勺的瘦高个少年,却是看了他一眼,笑嘻嘻道:“胡家少爷还跟我们抢肉吃?”
一边说着,一边舀了一勺出来,快倒进碗里时,却又一抖。
恰好那块肉又掉了回去。
胡麻抬头看去,就见对方笑嘻嘻的,一副你怎么还不走的样子。
这人仿佛对自己有些敌意啊……
但胡麻心事重重,也懒得理会,只是端了粥,拿上俩窝头,走到了一边,慢慢的吃着。
他们这里连张长桌都没有,吃饭就是你蹲这边,我蹲那边,唏哩呼噜。
有的还边吃边闹,抢碗里那块肉干。
可胡麻吃着,却感觉极怪。
粥还是热的,旁边不少少年,都捧了碗,溜着边喝,生怕烫着。
但胡麻就这么一点一点喝了下去,竟感觉身体仍是一片冰冷,这粥的热度,他可以感觉到,也仍然会觉得烫嘴。
可偏偏喝进了肚子里,居然感觉不到一点点的温热,便消失不见。
怎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自己就连之前在寨子里呆着时,也没这种感觉啊……
他隐隐有些害怕这种冰冷的感觉。
“小胡麻,进来!”
也就在这时,二爷从堂屋里走了出来,向着胡麻招了招手,喊他进屋。
“你刚点了炉子,把这碗肉吃了。”
“……”
“嗯?”
胡麻诧异的一瞧,就见屋里的四方桌上,放了一个碗,里面是炖出来的油光滑亮的大肉块。
再一转头,就见二爷昨天挂到了房梁上的那块肉,已经被割下来了一块。
“这不是婆婆给二爷的拜师礼么?”
胡麻定了定神,认出了是自己昨天带过来的肉,块头不小,但与自己平时吃的血太岁还是不一样,颜色微暗。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苏离得万界珠,穿越永生大世界。风云天下,大唐仙剑。轩辕蜀山,洪荒遮天。帝尊神墓,仙逆求魔。完美莽荒,人道至尊。这是苏离得万界珠横推诸天的故事。Ps本文又叫从永生开始横推诸天...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隆鑫集团前总裁因柏洋子被逼跳楼而亡,柏洋子吞并隆鑫集团,财阀继而扩大,当兵回来的赵梓易怒气愤升,手握枪冲进蔡佳樱房间,彼时女主逃跑未遂被保姆关进房里,点上安眠香,可是保姆拿成了蔡佳樱上了飞机,到达国外时,她被修女院接收成功地生下孩子。三年后,赵梓易发现他竟然爱上了不知所向的蔡佳樱,听到这女人在商业界复出的消息,他迫切地开车冲到了蔡佳樱的公司,与自己的亲生儿子撞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