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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芝抱着好不容易醒来的闺女呜呜哭着,边上的沈富贵也担忧的站在炕边,只是他瞧着沈梦的脸色突然就变了起来,上下一打量就见着自家老婆子的胳膊肘好像戳到了闺女的肚子上。
“哎呀,老婆子别哭了,你是不是压着孩子心口了,看咱闺女都要喘不过来气了啊!”
“啊?”
王桂芝一听吓了一跳,赶紧的站起来,看着沈梦痛苦的样子,想碰又不敢碰,心疼的不行。
“我苦命的闺女啊,你说你命怎么就这么苦啊,嫁到这家人来,你哪个天天说把你当亲闺女疼的婆婆,还有你那些妯娌兄弟,要是把你当亲人,能让你自己再屋里躺着,他们在那边吃喝,你就是个没心眼的傻子,天天被人耍的团团转,还拿人家当好人,天杀的,如今又遭了这么大的罪,大队的牛顶了人,怎么连个赤脚大夫都不给找,呜呜呜....我非闹公社去不行。”
沈梦疼的很,但是没敢表露,她不用想,就知道是自己占了这大娘闺女的身体,如今原主的爹娘站在炕边心疼人,远不知道他们的闺女已经没了,如今的躯体里住着的,是异世的一个灵魂。
“别说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小梦娘,你在这看着闺女,我去找找大夫去,再这么耽误下去,咱闺女非得完犊子不行。”
“是了,是了,老头子你赶紧的去,多少钱不管,只要小梦没事就行。”
沈富贵连连点头,担忧的看了一眼沈梦,赶紧的转头跑了出去。
王桂芝看着老伴走了,又赶忙的倒了点水给沈梦,靠近着嘴,喂了一点。
沈梦其实不想喝,她头疼的很,但是面前的原主娘担忧的浑身都在颤抖,她只好勉强的喝上一口,好让人放心一下。
面前的女人还在抽泣,饶是她平时舌灿莲花,现在也是说不出什么安慰人的话,因为她头疼的快要炸开。
莫得,脑海里突然就涌现出大量原主的记忆。
原来她重生到了一本叫《娇娇锦鲤好孕来,糙汉掐腰宠》的年代文里,作为原着中的恶毒女配,不仅拥有好看的外貌,还拥有莲藕般的心眼,懂事以后,就知道怎么讨好大人,给自己谋福利。
模样好,在外的形象名声也不错,上门来说媒的门槛都踩矮了三寸,不过原主心里早就瞄上了陆家村那个当兵的男人陆振平。
那男人虽然没结婚,但却有了三个孩子,没有那个姑娘愿意给人当后娘,但是沈梦愿意,两人见面的时候,沈梦没有赌咒发誓的说自己一定会对孩子好,而是笑吟吟的看着陆振平,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把烧熟的花生,让他拿给孩子吃。
没有刻意的讨好,也没有嫌弃,温温柔柔,一下子让陆振平相中了。
两人结婚以后,陆振平在家没过多久就去了部队,沈梦刚开始对孩子还算可以,可时间长了以后,越看越心烦,再加上她自己也怀了孩子,婆婆妯娌小姑子,全瞧上了她手里的津贴,捧着夸着。
让她没了思考能力,不光补贴这个补贴那个,还对几个孩子动车打骂,就是她自己生的最小的孩子,也没爱护几天,把自己的日子过的狗屎一般。
就在她自己日子过的鸡飞狗跳的时候,婆家最小的儿子,她的小叔子结婚了,新嫁娘就是原书的女主,人长得娇娇俏俏,说话柔声细语,把一家子哄的开开心心。
她运气也格外的好,只要她上山,就一定会挖到好东西,还会遇到野味掉陷阱里,去一趟公社,就能帮着解决难题,乡下牛棚随手救的一个人,就是未来的大佬。
她不光从一个下地挣工分的乡下丫头,摇身一变成了县城纺织厂的女工,未来还会成为一个声名显赫的女企业家。
男主更是因为有她气运的加持,做什么都能成,最后成了一个地产界的大佬,爱妻如命,和女主一胎三宝。
关于和男女主关系好的人全都和和美美,小有成就。
至于原主这个恶毒女配,呃.......在沈梦看来,实在是有点冤枉,女主借钱修房子,她不借就是她的错,女主给公婆扯布做衣服,原主不借布票也是她的错,原本就看女主不顺眼的原主,看着自己被逐渐糟蹋的名声,更是恨的牙齿痒痒,渐渐的也开始反击了,可反击的结果就是,自己名声更是臭不可闻,再一次被村里小孩丢泥巴的时候,愤怒的跑去追人,结果自己一个不小心掉河里淹死了。
至于那几个孩子,也被原主的婆婆放养着,后头更是成为锦鲤女主孩子们的对照组。
几个孩子因为没人管教而变得偏激,加上小时候经常被虐打,心理也变得逐渐扭曲。
大儿子成了个阴郁狡猾的街溜子,经常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调戏小媳妇,因为手段毒辣,最终得罪人被人活活打死。
二儿子十几岁跟上了一个黑老大,判了三十年。
女儿爱慕虚荣,财迷心窍,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是因为没钱,最终嫁给比她一个大了十几岁的老头子,被家暴致死。
小儿子更是被主角团的孩子欺负,关在地窖里,受凉发烧没活过九岁。
而那个退伍回来,拼尽全力都没有教导好孩子的男人,在二儿子被人举报抓捕的时候,被女主的拥护者偷袭,一棍子敲中了后脑,从此痴痴傻傻,天天拿着件原主的破衣服到处的找自己的孩子,最后抱着她的那件衣服,大冬天掉河里淹死了。
沈梦在心里尖叫,原主这一家子到底做了啥丧尽天良的事情了,给整了这么一个灭门惨案,怪不得原主对女主恨不能啖其肉,引其血。
记忆的最后是原主这次受伤,是因为重生觉醒了自我意识,想要把女主推下河的时候,被突然冲出来的老黄牛顶到磕破了头,就是可惜觉醒没两天呢,人就没了,想想也是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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