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四章 围歼郭侃下(第1页)

郭侃坐在帅案后,在油灯下读信,脸上没有表情,好象信上的内容与他无关似的。

这信是李隽写给他的劝降信,为了招降郭侃,李隽曾经三次亲自给他写信,要他归顺朝庭,不要再为异族效忠,他以豫让击衣报襄子为例婉言谢绝了。

豫让击衣报襄子的故事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晋国有四大家臣,就是智、赵、魏和韩四姓。

其中最强的是智氏,却给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击败,把他的土地也给分了。

智氏有一个门客,就是豫让,他决心为智伯报仇,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不惜自残身体,把自己的嗓子弄哑,身体弄残废,躲在桥下等赵襄子走过,准备暴起发难。

赵襄子的命不该绝,走到桥边马惊,马不肯过桥,赵襄子就知道是他躲在桥下,叫下手搜索,果然把他逮个正着。

赵襄子很是奇怪就问豫让他本来不是智伯的家臣,只是后来才投靠智伯的,为什么要给智伯效忠?

豫让说他智伯以国士之礼待他,他就以国士报答智伯。

赵襄子决定放他一条生路,条件是他以后不再刺杀赵襄子,他不答应,赵襄子只好杀他。

豫让请求赵襄子把他的外套脱下来给豫让砍,以此来回报智伯,赵襄子敬佩他的为人就同意了。

豫让砍过的外套上有血痕,赵襄子看见了给吓着了,一病不起去世。

郭侃引用这个着名的典故婉拒李隽的劝降,意思是说忽必烈虽是异族,待他很是不错,他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就是死也只有尽忠的份。

李隽接到他的回信后,再次提笔给他写了一封信,在信里驳斥了他的观点,李隽在信里说:“豫让沽名钓誉之徒,名虽为国士,实则国之贼也。

是时,晋室危弱,豫让不知报效晋室,扶大厦于将倾,挽狂澜于既倒,却为一叛贼尽忠,实为虎作伥,为祸晋室。

忠和明达之士,当知顺逆,朝庭天下共主,蒙古实为蛮夷之人,忠和不知为朝庭尽忠,却为异族效力,置郭氏先祖于何处?置郭老令公一世英名于何地?

“朕将提一支劲旅,渡江北伐,光复中复,收复燕云之地,还华夏太平盛世。

忠和为顺,当名垂青史。

若为逆,天兵到处,自当殄灭。

天道浩浩,王道荡荡,忠和三思。”

春秋战国之际,盛于养士之风,说是士其实是养一帮子打手之类的游手好闲之徒,象孟尝君居然连鸡鸣狗盗之辈也养起来了,按照现在的说法他们是无业游民,在社会上混不下去了,才去找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家混吃混喝。

当主人家有钱的时人候,给他卖命,没有钱的时候,就作鸟兽散了,孟尝君的起落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李隽驳斥豫让之说可谓一针见血,发人所未言,郭侃熟读经典,尊信儒家之说,自然是不信李隽这一说法,细细一想又不无道理。

信中表现出了李隽的决心,就是要光复中原,这话要是在以前说的话,没有人会相信那个病得象快死的骆驼一样的南宋会有这样的决心,现在就不同了,中兴之势已成,谁都得掂量一下其中的份量。

对于这封信,郭侃是读过多次,每次读来都有一种让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触。

究竟这种感触是什么,郭侃自己都说不清楚,把信收进怀里,轻叹一声道:“要是早三十年就好了。”

后面的话没有说,他的意思是说要是早三十年南宋出现这种势头,他也就不会委身于元朝,而会不远万里来投靠南宋,现在已经晚了。

北方沦陷已经一百多年,北方人民的反抗已经不大强烈了,很多人选择了顺从,也有很多人为一己之私而选择了入元朝当官,郭侃,张弘范和史天泽他们就是其中的例子。

当然,也有人选择了回归朝庭,辛弃疾和张世杰就是其中的代表。

郭侃眉头一挑,右手握在剑柄上,向窗边靠去,就在这时,几扇窗户一下子给撞开了,跳进来八个身手极为敏捷的大汉。

郭侃手里的剑势若飘风一般向对面的大汉刺去,大汉手里的宝刀迎上去,一声金属交鸣声中,郭侃手中的长剑一下子断为两截,大汉手中的宝刀擦着郭侃的胸膛掠过,把他的胸甲都给划开一道口子。

要不是郭侃身手敏捷躲得快的话,这一刀他不死也要重伤,惊出了一身冷汗,喝道:“你们是谁?”

和他交手的大汉正是特种部队指挥官许光汉,把手中的宝刀一竖道:“我们是大宋朝特种部队,特地来收拾你。”

郭侃不用看,凭感觉得都知道事态绝对严重,是他这辈子遇到最为严重的事态,他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心里惊异,脸上却不动声色,道:“久闻特种部队的大名,没想到今日得见,果是不凡。

壮士好身手,壮士大名,可否见告?”

“在下许光汉。”

许光汉握紧宝刀,紧紧盯着郭侃,他知道郭侃这样的人物绝对不是好对付的,时刻都得小心,道:“皇上说了,你不反抗,留你一条生路,要是你敢抗命,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热门小说推荐
诸天从长津湖开始

诸天从长津湖开始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我再也不要当白莲花了

我再也不要当白莲花了

隆鑫集团前总裁因柏洋子被逼跳楼而亡,柏洋子吞并隆鑫集团,财阀继而扩大,当兵回来的赵梓易怒气愤升,手握枪冲进蔡佳樱房间,彼时女主逃跑未遂被保姆关进房里,点上安眠香,可是保姆拿成了蔡佳樱上了飞机,到达国外时,她被修女院接收成功地生下孩子。三年后,赵梓易发现他竟然爱上了不知所向的蔡佳樱,听到这女人在商业界复出的消息,他迫切地开车冲到了蔡佳樱的公司,与自己的亲生儿子撞面!...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离婚后,前夫膝盖跪穿求复合

江晚月嫁给盛泽琛3年,这3年里,盛泽琛从来都只把她当替身。两人3周年结婚纪念日,盛泽琛只给了她一纸离婚协议,只因他的白月光回来了。江晚月为了腹中的孩子第一次誓不妥协,可她却受到了盛泽琛一次次令人绝望的打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夫人别嫁了,主帅他不孕不育啊

夫人别嫁了,主帅他不孕不育啊

末世大佬姜丝跟丧尸皇同归于尽,身穿阿贝尔星际。阿贝尔星系人口却一直下降,200年没有新人口诞生。新来原始物种姜丝具有100的生育值,意味着打一炮双响,这还了得?于是姜丝找了帝国不孕不育亲王兼元帅做老公,仗着不用生孩子一心搞事业,成了种植大师,药剂大师,古文大师,一天姜丝呕吐不止,肚里怀崽的信息通过光脑进了生育库,整个星际沸腾了,200年了,终于有崽了,姜丝瞬间成了真正的星际团宠...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沈竹不仅穿越了,还怀孕了!什么?这家里的人食不果腹还有极品亲戚打秋风?那就打回去!谁知,身边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尚书。沈竹觉得还是保命要紧。婆婆要给自家男人纳妾巩固实力?还是当初指腹为婚的人?沈竹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只见男人阴沉的脸色一转,娘子,做什么?额,朋友两字怎么那么难说出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