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想必是已经做好了足够的觉悟了吧?
第二天一早。
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
夏涓涓醒了之后也没敢立刻睁开眼,而是来回咕隆半天,确定身边确实没有躺人,厉战已经起床了之后,才敢睁开眼。
结果,厉战是没躺在床上,但就坐在床头,等着她醒呢!
“醒了?你别起来,我熬了小米粥,烙了两张葱油饼,我端过来,就在床上吃吧。”
夏涓涓:“……”
好像上次她去京市,早上也是厉战起了大早,去食堂打了早饭给她的。
作为一个七十年代的媳妇,她好像挺不合格的。
不过作为一个现代穿越过来的,夏涓涓也没啥太深的负罪感,除了红着脸‘唔’了一声,也没拒绝。
趁着厉战去厨房,夏涓涓迅速地掀开被子看了一眼,嗯……跟她想的一样,衣服还没穿好。
要是刚刚她没拒绝,争着下床去厨房,就更尴尬了……
赶紧把斜襟棉袄穿好,扣子刚扣好,厉战就端着早饭进来了。
黄橙橙的小米粥里熬着白色品种的红薯块,葱油饼橙黄焦香,还热气腾腾的,散发出阵阵香气。
除此,还有一碟酱黄瓜和腌辣白菜,以及一份白菜炒腊肉。
酱黄瓜应该是是她那次去京市带回来的六必居的,腌辣白菜则是她冬天早些时候腌的,就放在外面前檐地上的大坛子里。
腊肉估计就是挂在屋檐上的狍子肉了。
嗯……真不认生,做一顿早饭的工夫,她屋里有啥,都给翻腾明白了……
想了一下又禁不住笑了,这里就是人家的家,认啥生?
“要不要我喂你?”
厉战担心她身体还没恢复,轻声问道。
夏涓涓闹了个大红脸,拼命摇了摇头,道:“不、不用!
我自己吃!”
又说:“你呢?你应该还没吃吧?也赶紧一起吃吧!”
厉战的确还没吃,就去厨房也盛了一碗小米粥,拉了凳子到床边,坐下来,两人吃饭,一时没有说话。
厉战是职业习惯,昨晚顾不上,今天一大早起来,已经把家里院子里里里外外都查看了一遍了,也是侦查的基本。
看到屋里白面,粗粮,肉,蔬菜都还算充足,心里才算放下心来。
他虽说把津贴给了夏涓涓,但乡下人习惯了节俭,他就怕她不敢花,都存着了。
吃了一会儿,夏涓涓突然想起来,一大早还没见到三个小崽子呢!
这‘妈’当的,这会儿才想起来仨小崽子不在,要是遇到坏人,人贩子早跑没影的!
“三个小崽子呢?”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苏离得万界珠,穿越永生大世界。风云天下,大唐仙剑。轩辕蜀山,洪荒遮天。帝尊神墓,仙逆求魔。完美莽荒,人道至尊。这是苏离得万界珠横推诸天的故事。Ps本文又叫从永生开始横推诸天...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隆鑫集团前总裁因柏洋子被逼跳楼而亡,柏洋子吞并隆鑫集团,财阀继而扩大,当兵回来的赵梓易怒气愤升,手握枪冲进蔡佳樱房间,彼时女主逃跑未遂被保姆关进房里,点上安眠香,可是保姆拿成了蔡佳樱上了飞机,到达国外时,她被修女院接收成功地生下孩子。三年后,赵梓易发现他竟然爱上了不知所向的蔡佳樱,听到这女人在商业界复出的消息,他迫切地开车冲到了蔡佳樱的公司,与自己的亲生儿子撞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