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3章 古早虐文替身男六(第1页)

霸总虽然在感情上让人很一言难尽,但是在事业上却是成功的,他的行动力也是无人能及的。

既然已经打定主意去大陆发展,霸总自然要开始忙碌起来,而曾经的他不管多忙碌,都一定会给主角受早安晚安的关心问候。

可这一次,他已经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联系主角受了。

主角受一开始觉得很开心,毕竟霸总有时候真的控制欲太强了。

虽然这是资本霸总娇妻耽美文学,不虐受,但就控制欲跟占有欲而言,主角受就觉得好难受。

他并不是霸总认知里的小白花一样的人,那不过就是他拿捏霸总攻的一个手段而已。

可怜霸总还真以为他娇娇弱弱,纯洁无瑕,纤弱娇嫩,其实霸总攻不知道的时候他不知道玩的有多开心。

自从父母zhan了那东西,他们家的事业可以说是蒸蒸日上,原本他跟霸总攻的家族还有差距,但在父母不遗余力的努力下,他们家的事业可以说是轻舟已过万重山。

而作为父母的亲生儿子,他自然也不会置身事外,事实上他真是爱死了这种在禁忌的线上反反复复跨越的刺激感。

他根本不觉得生命有什么可尊重,更不觉他们所做的事情会毁了多少个家庭,会毁掉多少人,他只是很喜欢这种刺激感。

他大概就是很多人嘴里说的天生坏种吧?反正他爱这种暗地里,刺激又混乱的生活。

所以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父母一起jiechu这东西,那可真是让人飘飘欲仙的好东西。

他不愧是父母的亲生儿子,父母玩的花,他比父母更甚。

对霸总攻他也是真心喜欢的,喜欢霸总攻那犹如美神塑造过的颜值跟体魄,喜欢霸总攻让他欲仙欲死的快感。

但是霸总攻带给他的那些占有欲,控制欲,他是真的不喜欢,他也不喜欢做一朵娇娇弱弱的小白花。

他喜欢在床上放浪形骸的叫,而不是即便快爽死了也要装模作样的矫揉造作。

他喜欢烟草跟酒精带给喉咙跟身体灼烧的刺激感,而不是清汤寡水的喝什么橙汁牛奶,所以他在睡到了霸总攻觉得厌倦的时候选择了离开。

明面上是出国留学,实际上却是借着两个人不痛不痒的吵架躲到国外的欢乐窝。

在国外,他可以随时随地爆粗口,不需要夹着嗓子说话,他可以不需要任何节制的去体验烟酒禁品带给他的刺激感。

他喜欢在罪恶里沉沦的感觉,那对于他来说才是真正的人间极乐。

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看蝼蚁的生命在他眼前苟延残喘,随风流逝。

杀戮是他对灵魂最好的告藉。

曾经他看上一个神父,那可真是个悲天悯人的好人,他好像跟所有人都不一样,他跟污浊的世界格格不入,他是发着光的。

他不可遏制的对他产生了想法,为了见他,他会假装自己是个需要救赎的人,他在他面前诉说自己的所有苦涩。

实际上那些苦涩,都是他从别人身上道听途说的,他害怕自己表演的不够好,但事实是,神父真的是个好人,他相信了他,并且为了他祷告。

在他痛苦寻求帮助的时候会伸出援手,也会在他惶惶不安的时候将他护在怀中,他的怀抱可真温暖啊,他不可遏制的贪恋着,直到再也克制不住,他亲吻了神父。

在他诧异震惊的目光中给他下药,在他面前宽衣解带,露出他干净又美好的肉体。

是的,那是他的第一次。

他觉得他选择了一个很好的开荤对象,他实在太喜欢神父了,所以他利用了身份,算计了神父,他要保证自己的第一次顺顺利利。

神父是个虔诚的信徒,哪怕是在算计的作用下也不肯背叛他的神,他很生气,所以他直接给他用了另一种好东西。

神父的心意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他长这么大,父母教过他很多道理,其中一条就是想要什么就自己争取,人生短短几十年,及时行乐。

热门小说推荐
出狱当天,我闪婚了个亿万富豪

出狱当天,我闪婚了个亿万富豪

甜宠闪婚双洁男主扮猪吃老虎南遥刚从监狱出来,就被未婚夫和渣姐设计,睡错了人!一气之下她就和陌生人闪婚了。本以为便宜丈夫是个牛郎,有颜没钱没背景。没想到他却住寸土寸金的豪华别墅,还偷偷开着价值千万的限量迈巴赫,就连他身上不起眼的衣服都是全球首席设计师亲手设计定制的。还以第一首富身份参加了全球国际联合会议!你到底是谁?你的甜甜蜜蜜小心肝丈夫。南遥一脸认真,我再问一遍,你到底是谁?我要听实话。你未来孩子的爹。...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苏清风的美食自媒体号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毫无预兆地来到了这个时代。大病初愈的他,看着碗里粒粒清晰的小米,陷入了久久的沉默种地是不可能种地的。那么就让一切从当国营饭店的厨子开始。...

憋宝秘闻(探险者的诡异往事)

憋宝秘闻(探险者的诡异往事)

我叫张阳一个神秘的憋宝人,书中带你走入东北深山老林里的那些无法解释的民俗传说。大兴安岭深处的人骨菩萨。九夷族留下的惊人宝藏。北邙山下的阴兵古城。锁尸井万骨洞,百足蜈蚣,人面狐狸,百鬼仙胎走蛟档案,以及山海经中出现的奇异生物。...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邺城怪奇事件簿

邺城怪奇事件簿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为了不插秧,努力考科举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