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34章 等贵贱均贫富(第2页)

那壮汉说道:“还有些是场监招来的乡兵,他们也受不得气,跟咱一起杀官造反。”

“好!”

巩休开怀大笑:“你手里是谁的脑袋?”

壮汉咬牙切齿道:“场监杨昭述的脑袋,这鸟官惯会作践俺们。”

巩休又问:“兴州城有多少官兵?”

“不晓得。”

壮汉说道。

巩休收下这两千多兵,继续沿着河谷往北走。

来到兴州城下,却见城门大开,城中百姓正在往外逃。

巩休派人去拦住,仔细打听,才知济众监矿工杀官造反,兴州太守得到消息就跑路了。

兴州太守坐船逃往长举县,还觉得不够安全,脚底抹油又逃亡成州(成县),那里已经是秦凤路地界。

半路上,长举县令跟着知州跑,整个兴州都无人主持局面。

就这样稀里糊涂把兴州拿下,巩休自言自语挠头:“俺这八字,是走背运,还是好运?”

“好运吧。”

巩义说。

父子俩在废金矿起兵,兴致勃勃要干大事。

结果攻打城固、兴州、长举,当官的全都弃城逃跑,打到现在他们还没见过血。

……

却说李进义继续向南开路,抵达漫天寨就被卡住。

这里又叫朝天峡,唐明皇逃跑入川,蜀中官员便在此接驾取“朝拜天子”

之意(后世改叫明月峡)。

高山,深峡,湍流,栈道,寨堡……没有两三万兵力,不计死伤的强攻,根本不可能杀过去。

已经六十多岁的利州太守黄德裕,亲自坐镇漫天寨,而且身边放了口棺材。

黄德裕负手而立,望着前来打探消息的贼寇,面无表情一句话也不说。

他二十岁中进士,少年英才,风流倜傥。

当时的探花,并非固定第三名,而是让最年轻帅气的进士来做。

他就是探花郎。

榜眼出身的御史上官均,主动把外甥女嫁给他。

一时间,美人在怀,前途无量,说不出的风光。

他在闵县,亲临台风灾区,带领百姓救灾。

他在凤翔,鼓励百姓告状,严惩世家大族子弟(凤翔府有大量官宦世家)。

但是,这些政绩都不管用反而得罪权贵难以升迁。

黄德裕能够升做朝官,竟是因为能书善画……

宋徽宗喜欢他的书画,加封他为少保,还让他给皇子们上课。

热门小说推荐
黑尘世纪

黑尘世纪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我的瓶中宇宙

我的瓶中宇宙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