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开水下饺子,饺子入水后,用勺子顺着锅边搅,让饺子也跟着在锅里转,这样煮饺子,绝不会粘锅。
等到锅里再次沸腾,添一碗冷水继续煮。
如此反复三次,饺子白胖的表皮都微微鼓起来,里头馅的颜色也透出来,也就好了。
吃饺子一般要蘸料,不过付拾一没蘸。
槐花天然有一股清甜,而且饱含花蜜,这股清甜的味道,她不舍得破坏。
付拾一一口咬下去,仔细咀嚼,只觉得自己是将春天咬了一口下来。
又带着一点夏天的气息。
一顿槐花饺子,吃得人心满意足。
杜太夫人同样也是心满意足。
杜太夫人一向注重养生,晚上这一餐,绝不多食。
可今天却忍不住例外了。
一口气吃了八个,只觉得微微有些撑。
她看着李长博,笑着感慨:“这个东西,倒是吃得少。
上一次吃,还是五六年前,不知怎么想起来一回。”
李长博慢条斯理的继续吃着,一面吃一面笑:“祖母喜欢,明日再叫他们做。”
杜太夫人摇头:“这个也就这几天。”
说完这话,她又夸一句:“这位付小娘子,真是心思灵巧,也懂得时节时令。
最难得的是,肯用心。”
李长博怕她误会,便接了句:“也是赶巧碰上,否则还真没有这个口福。”
杜太夫人并未多想,仍旧是感慨:“想来你若能娶个这样的巧妇,那倒是不错。”
李长博咳嗽一声,不吭声了。
杜太夫人问起宫里花宴:“去宫里的衣裳准备好了?”
李长博就着这个事情又说了几句,将剩下几个饺子都吃干净了,这才放下筷子:“要不,我陪您去散散步?院子里的石榴花开了。”
祖孙两个又去散步,又说起了一些别的琐碎事情。
翌日,付拾一仍是起个大早出摊儿。
却发现长安城里的人,都在议论钱泰豪的案子。
钱泰豪和鱼寡妇之间的事情被传得沸沸扬扬的。
而那周娘子,则是被说成了一个可怜人,为了夺回丈夫,这才愤而杀人。
付拾一听了那么几耳朵,发现不少人对周娘子居然还有点儿同情,觉得周娘子做得好的人,也不在少数——他们觉得周娘子这是杀了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
按说大唐风气开放,男女之事就算有,大多数也被当成风月的谈资,并不会如此憎恨。
可鱼寡妇这个,毕竟是破坏别人家庭,更是惹出了人命。
所以就显得格外严重。
付拾一心头暗叹一声,心道:有时候其实社会就是不公的。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苏离得万界珠,穿越永生大世界。风云天下,大唐仙剑。轩辕蜀山,洪荒遮天。帝尊神墓,仙逆求魔。完美莽荒,人道至尊。这是苏离得万界珠横推诸天的故事。Ps本文又叫从永生开始横推诸天...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隆鑫集团前总裁因柏洋子被逼跳楼而亡,柏洋子吞并隆鑫集团,财阀继而扩大,当兵回来的赵梓易怒气愤升,手握枪冲进蔡佳樱房间,彼时女主逃跑未遂被保姆关进房里,点上安眠香,可是保姆拿成了蔡佳樱上了飞机,到达国外时,她被修女院接收成功地生下孩子。三年后,赵梓易发现他竟然爱上了不知所向的蔡佳樱,听到这女人在商业界复出的消息,他迫切地开车冲到了蔡佳樱的公司,与自己的亲生儿子撞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