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空路走不通,陆路不又行,陆柳两人一时陷入了困境当中,每天只能缩在酒店里看非洲当地的电视频道。
虽然听不懂那叽里呱啦的当地话,但从画面上还是能看得出来大概内容的。
据报道西萨达摩亚的内战已经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平民伤亡,这让两人非常着急。
待在罗安达这段时间陆渊鸣他们得知,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很多准备前往西萨达摩亚的外国人同样滞留在了这里。
其中就有不少是共和国来的,一开始他还很不明白,这些人明明知道那地方在打仗怎么还扎堆往那跑,直到他遇到个面善的大哥,请人家喝了一顿酒之后人家才告诉他。
他们这些人都是来跑单帮,说白了就是一些江浙沪不包邮的小商人来非洲倒卖生活用品。
那位大哥告诉陆渊鸣,非洲特别是非洲中段人称“黑非洲”
的地方,这里以前被西方列强长期殖民,后来虽然逐渐独立了却又陷入各族的内战当中,因此基础设施非常薄弱,除了基本的粮食勉强可以自足之外,很多东西都必须依赖进口。
从塑料拖鞋到的确凉衬衫再到二十八拐凤凰牌,包括十几寸的黑白电视、清凉油花露水痔疮膏等等,都是非洲人民的最爱。
他们不需要也买不起高档商品,只需要最廉价的生活必需品,而物美价廉的天朝货就成为了这里的香馍馍。
据说就连国内消失已久的影碟机解放鞋到了这里都成了抢手货,至于山寨手机天朝名表各种贴牌服装更是他们的最爱。
听说之前有一次几个部落开酋长大会,每个酋长都往桌面上摆了一个大哥大,只有一个酋长放的是诺基亚1100,外形不够人家的炫酷,因此遭到了其他酋长的耻笑……
虽然因为基站匮乏的原因他们的电话大多只是个摆设,一年里也难得接通几回,但每一次接到其他酋长的电话,他们都要扯着嗓子吼得十里八乡都能听得见,比国内公交车上的大妈有过之而无不及。
说到这里陆渊鸣还是不理解,非洲这么大为什么偏偏选在这打内战的地方做生意呢?那大哥撇嘴一笑,说“兄弟你这就不知道了,所谓富贵险中求,越是这种地方越有发财的机会。”
“怎么说?”
陆渊鸣虚心讨教。
“这地方在打仗,一般人自然就不敢去做生意了。
可打仗损坏的都是老百姓的东西,坏了就得买,因此需求量反倒是最大的。
这一方面没得卖,另一方面急着想买,那就不是供不应求,所以只要你有人家想要的那随便你开价。”
“他们那正打仗呢,能有钱买吗?”
“那烂船还有三斤钉呢,一个人没钱一个部落一个族群总有吧。
哥哥这么跟你说吧,别看那些部落酋长一个个围个肚兜插根羽毛跟原始人似的。
其实人家有的是钱,抽的是古巴雪茄——虽然是巴基斯坦仿造的;戴的是劳力士——天朝特供版。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