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 进城(第2页)

,诺恩蹲下来,以着自己最热切的笑容喊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就是我的爸爸吗?”

埃德加的目光依旧躲闪,但诺恩听到“爸爸”

这两个字时,仿佛内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触碰。

一时间,血脉延续的欣喜,儿子出生时不能陪伴的愧疚交织在一起,令诺恩的笑容微微颤抖,面上的表情也无比复杂。

似乎是感受到诺恩复杂的情绪,埃德加奶声奶气说道:“妈妈说,我父亲回来时,会给我带一匹漂亮的小马驹,你带了吗?”

“马驹啊?有!

有!”

两世为人却第一次做父亲的诺恩有些张慌失措的望向身后,希望能从队伍中找到一匹马驹来作为礼物。

但队伍中都是高头大马,哪有什么马驹。

不想看到自己儿子失望的诺恩也顾不得什么礼仪了,直接将埃德加高高举起,轻轻的放在自己脖子后面。

埃德加一时还没反应过来,眼前风景就突然高了一截。

这可把周围迎接的人吓坏了,诺恩现在怎么说都是一介公爵,做出如此平民的举动,实在是……实在是……

“阿德勒家族的家人之间就是充满关爱啊!”

一名反应灵敏的宾客赞颂道。

随后更是马屁如潮,全是对诺恩的赞美。

诺恩笑着挥手致意,好一番寒暄过后,才走到安娜,伸出自己的手道:“走吧,我们进城!”

安娜看着在诺恩头顶有些兴奋的埃德加,又看了看诺恩伸出的手,微笑的将自己的手搭了上去。

诺恩、安娜以及埃德加这一家三口仿佛如同平民一样慢慢走进吕贝克城中,身后是一大票欢迎的官员与随从。

从城门上代表阿德勒家族荣耀和骄傲的黑底白狮纹章下穿过,诺恩一家踏上了一条水泥铺就的笔直街道,街道两旁,无数整齐的店铺沾满了欢迎的民众。

这些民众原本以为诺恩一行应该是鲜衣怒马,好不威风,但是宛如一家三口出来游玩的样子是怎么回事?

市民集体惊愕一下,但看着笑着打招呼的诺恩,温柔体贴的安娜以及活泼好动的埃德加,却感觉到一股从未有过的亲切感。

“诺恩公爵万岁!”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民众之中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欢呼声。

各种鲜花,手帕更是如同雪片一般飞来,以至于这条街道都改名叫做鲜花大道。

享受着民众的欢呼,诺恩一路穿行。

远处的大教堂,那里的尖顶直指天际,彩绘玻璃窗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钟声回荡在城市的每个角落。

市政厅的高塔与教堂遥遥相望,象征权威的金顶屹立于城市的中心,每日迎接着新生的朝阳。

市场熙熙攘攘,充满香料和丝绸的芳香;工厂水流不断,自然的伟力造就工业的交响;

港口千帆争流,诉说水手对财富的渴望;住宅欢声笑语,尽是餐桌丰盛的景象。

“埃德加,看到没,这是我的城市。”

看到此,诺恩不禁心生感慨。

“当然,也是你的。”

喜欢中世纪人生请大家收藏:(www.cwzww.cc)中世纪人生

热门小说推荐
择日飞升

择日飞升

作为捕蛇者,许应一直老老实实勤恳本分,直到这一天,他捉到一条不一样的蛇三月初一,神州大地,处处香火袅袅,守护着各个村落乡镇城郭州郡的神像纷纷苏醒,享受黎民百姓的祭祀。然而,从这一天开始,天下已乱...

快穿:在偏执男配心尖肆意撒娇

快穿:在偏执男配心尖肆意撒娇

娇软撩系主神疯批病娇男配一见钟情甜宠1V1都说男主是女主的,男配是大家的。手拿虐文女主剧本的温欣毫不犹豫扑进深情男配的怀里,那边的男主,你不要过来啊!甜甜的爱情不要,傻子才去找虐!霸道忠犬少爷拽着她的手腕,眸光猩红不许去找他,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头来看看老子?君夺臣妻,狠厉暴君将她禁锢在龙椅上,痴迷地摸着她的脸天下都是朕的,夫人自然也是,对不对?魔种徒弟一剑刺穿师父的心脏,笑得好不乖巧师娘,说好的你永远都不会离开弟子呢?糙汉双手颤抖地抱着漂亮的知青小娇妻,恶狠狠地说你敢跟老子离婚试试看?温欣总是很无奈地亲着这粘人的大狗狗乖,别闹,回家了!...

绝世神医

绝世神医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王爷,王妃貌美还克夫

王爷,王妃貌美还克夫

林卿嫣命太硬,三年克死了六个丈夫,一朝国破,她替妹妹和亲,被送上敌国的花轿。所有人都等着她把他克死,谁知他不仅没死,最后还成了九五之尊,而她成了他掌心里的娇宠。可她却只想逃,因为他太恐怖,手段太残忍。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的把她拎入怀,声音凉薄再跑,腿打断!她你看你看,果然很凶残...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