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关于诺恩到底有多少钱,这个问题诺恩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仅从名下的产业上来说,诺恩全资拥有一间包含洗矿、冶炼、锻造的钢铁厂兼军工厂、一间包含洗毛、梳毛、纺纱、印染等全部生产线的纺织厂、一间产量不高但盈利能力突破天际的玻璃厂,一间用作生产火药的环卫公司,光直接雇佣的员工都超过3000人。
除此之外,诺恩还持有吕贝克造船厂、造纸工坊、印刷工坊、酿酒厂的大部分股份。
并且诺恩还投资了汉堡复兴公司并持有4成的份额。
而汉堡复兴公司几乎收购了大半个汉堡市产业,名下的产业已经多不胜数。
这些就足以让诺恩成为一代豪富,但这还仅仅只是诺恩收入的一半。
诺恩的领地荷尔斯坦因伯爵领、汉堡伯爵领、阿德勒男爵领,这些领地每年产生的税金共计超过十五万金币,并且还处于每年增长10%的良好态势。
如今还要加上石勒苏益格公爵领。
同时诺恩刚刚拿到了东波美拉尼亚几座重要的港口城市,每年也能产生一部分关税。
至于刚刚从丹麦王国掠夺来的10万金币,不算常态就不计算在内了。
因此诺恩总资产价值,连诺恩自己都不太清楚。
但是据说诺恩在北意大利的城邦中已经建立了一份个人档案,属于最顶级的优质客户。
只要诺恩愿意以名下产业和领地抵押,那么50万金币即刻到账,事后再追加50万金币也不是不能商量。
虽然诺恩又要维持军队,又要大搞教育,还有造船厂和大学这两个吞金巨兽在嗷嗷待哺,总支出是个极为恐怖的数字,但是从手里漏出来一点点,依然能够让诺恩轻松维持体面人的生活。
当然,相对于诺恩来说的体面,对于这些来自石勒苏益格的豪族乡绅来说,那就是连做梦都想象不出的奢华。
“石勒苏益格公爵,荷尔斯坦因伯爵,阿德勒领男爵,圣地的扞卫者,尊敬的诺恩公爵到!”
当诺恩顶着公爵金冠,披着大红披风,挎着镶有大红宝石的宝剑,穿着一身丝绸内衬的衣物进入会场时,没有宾客感到意外,因为他们觉得诺恩就该是如此富有且英明的形象。
“感谢各位来此,你们的行为见证了你们的忠诚。”
诺恩坐在主位上,端起玻璃酒杯优雅的说道:“有什么话等晚餐后再说吧!
让我们先尽情享用美食!”
诺恩的话稍稍安定了宾客不安的心,既然诺恩愿意请客吃饭,看上去诺恩的态度也十分友好,不像是一来就要加税的样子。
不过宾客们的注意力很快被一盘又一盘美食吸引了。
开胃汤是海菜炖银鳕鱼汤,前菜是烤鹌鹑、炖大雁、清炒孔雀,填饱肚子的正菜是烤野猪排、鹿肉烩血肠以及煎牛排,甜品是夹心皇后蛋糕。
佐餐酒是诺恩酿酒厂生产的“圣血”
牌白兰地。
刚开始众多宾客还放不开,颇为谨慎,但随着诺恩率先动手后也就慢慢放开了,吃的是满嘴流油,原本不干净的胡须上更是多了大片油渍。
“噼啪”
一声脆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伯恩·韦伯斯特正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脚边还躺着一堆玻璃碎片。
“公爵大人,我……不是故意的!”
伯恩面红耳赤的解释道。
但诺恩只是泯然一笑道:“不要让区区一个杯子影响了我们的友谊,来人,重新换一个杯子。”
作为捕蛇者,许应一直老老实实勤恳本分,直到这一天,他捉到一条不一样的蛇三月初一,神州大地,处处香火袅袅,守护着各个村落乡镇城郭州郡的神像纷纷苏醒,享受黎民百姓的祭祀。然而,从这一天开始,天下已乱...
娇软撩系主神疯批病娇男配一见钟情甜宠1V1都说男主是女主的,男配是大家的。手拿虐文女主剧本的温欣毫不犹豫扑进深情男配的怀里,那边的男主,你不要过来啊!甜甜的爱情不要,傻子才去找虐!霸道忠犬少爷拽着她的手腕,眸光猩红不许去找他,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头来看看老子?君夺臣妻,狠厉暴君将她禁锢在龙椅上,痴迷地摸着她的脸天下都是朕的,夫人自然也是,对不对?魔种徒弟一剑刺穿师父的心脏,笑得好不乖巧师娘,说好的你永远都不会离开弟子呢?糙汉双手颤抖地抱着漂亮的知青小娇妻,恶狠狠地说你敢跟老子离婚试试看?温欣总是很无奈地亲着这粘人的大狗狗乖,别闹,回家了!...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林卿嫣命太硬,三年克死了六个丈夫,一朝国破,她替妹妹和亲,被送上敌国的花轿。所有人都等着她把他克死,谁知他不仅没死,最后还成了九五之尊,而她成了他掌心里的娇宠。可她却只想逃,因为他太恐怖,手段太残忍。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的把她拎入怀,声音凉薄再跑,腿打断!她你看你看,果然很凶残...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