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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薇点头道:“已经派人去勘选了,好几处地方都合乎诺恩你的意思。”
“那就去看看!”
诺恩屁股还没坐热,就再次骑马离开了布鲁日。
不怪诺恩这么着急,实在是接下来的任务事关生死,不得不上心。
事实上,在筹划整个弗兰德斯攻略时,有一个很核心的问题就摆在诺恩面前:如何击败弗兰德斯的大军。
弗兰德斯的作战核心是1000名左右的骑士以及同等数量的骑马侍从。
这些弗兰德斯的骑士秉持法兰西“骑士之花”
的优良传统,身穿厚重的锁子甲,而战马却为保持轻便只装备厚罩袍。
这种折中处理,让骑士比东罗马人马都装备厚重盔甲的具装骑兵更加灵活,耐力和爆发力更强,也比萨拉森的游牧轻骑兵更有生存能力,冲击力也更强。
而且这些骑士都是不折不扣的职业军人,多年的训练给与他们强大的身体素质和技艺,多年的贵族教育更是让他们士气高昂,不容易崩溃。
诺恩很清楚这些骁勇善战的骑士的威力,在亲历的蒙吉萨之战,诺恩亲眼看见萨拉丁就是因为前队和中军略微脱节这样一个小错误被耶路撒冷骑士抓住,继而被打崩2万大军。
这2万失去了组织性的军队和羊群无异,被耶路撒冷骑士一路追杀,最终十不存一。
在12世纪这个欧洲步兵孱弱的年代,骑士依靠机动性寻找对手阵线弱点,再一举打崩,分割包围,最终一举奠定胜利。
这样的战例不胜枚举,因此无数欧洲贵族相信,骑士只会在接下来的日子中描写着自己强大的神话。
因此诺恩对待弗兰德斯的骑士一直保持非常慎重的态度,因为诺恩知道,只要一个不小心,这2000名弗兰德斯骑兵就会从侧翼或者背后向自己发起毁天灭地的冲锋。
届时一整个严密的战线都会因此崩溃,诺恩也将一败涂地。
尽管诺恩十分相信自己的长枪兵在正面对抗上足以硬撼骑士,但长枪方阵缺乏机动性,脆弱的侧翼和背面也是经不起骑士冲锋的。
但是诺恩毕竟有一个超出时代的灵魂,在周围的贵族还在对骑士的威力深信不疑时,诺恩却能更加全面客观的看待骑士这种欧洲特色重骑兵。
诺恩知道尽管骑士十分强大,但却不是没有缺点的。
而且由于此时大部分的欧洲贵族痴迷于骑士这种兵种,所有战术都围绕骑士制定,导致战术选择十分僵化。
而明白了这一点,诺恩就可以针对性做出战略和战术安排。
为此不管是尼薇在敦刻尔克大张旗鼓的宣传自己的统治也好,奇袭布鲁日也好,甚至接下来的所有战略战术安排,都是围绕击败弗兰德斯骑士而做的。
诺恩一行匆匆赶到尼薇所说的地方,但是诺恩都不满意,直到赶到布鲁日南边10公里外。
这里是一片广阔的荒野,面积足够上万人的大战。
两条小河分别穿过荒野东西两侧,然后在荒野北方汇聚。
诺恩看到这里,干脆下马,用脚步感受泥土的质感。
大概是因为弗兰德斯两百年前还是一片滩涂沼泽的缘故,这里的土质十分松软。
而且荒野上总体上一望无际,但实际有着相当多的坑坑洼洼,和一些膝盖高的小土坡,地上还有许多枯枝烂叶等杂物。
“这条路是通往布鲁日的必经之路嘛?”
诺恩问向尼薇,而尼薇在向一旁的向导咨询后,给了诺恩一个肯定的答复。
一丝微笑在诺恩嘴角翘起,至此,胜利的最后一块拼图也已经凑齐。
“让士兵好好休息!
两天以后,让我们在这里迎接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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