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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天并不知道,自己随手救下的年轻姑娘,居然会给他带来天大的机遇,可以说是有心插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开车回到沈家村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村落里,家家户户都升起了做饭的炊烟,空气中弥漫着柴火饭的香味。
虽然已经在县局吃过饭,但闻着乡村里的炒菜香味,沈天还是觉得食指大动。
他回到家的时候,院子中,父母,大姐小妹,还有苏水仙她们都坐在院子的小饭桌前,饭桌上摆着三荤两素,十分丰盛,但都没有人动筷子。
“大家都在吃晚饭?正好我又有点小饿了,回来的真是巧啊。”
沈天见到家人们在吃饭,轻车熟路的坐了上去,拿起碗筷就准备夹菜。
母亲李翠花拿起筷子,就敲了一下他的手背,训斥道:“吃什么吃?我说过给你吃了吗?”
沈天吃疼,缩了缩手:“妈,你这是干什么?”
“你不是总爱到外面多管闲事吗?反正以后总有一天会出事,还不如现在就省我的米饭算了。”
母亲李翠花冷声道。
听到母亲这话,沈天愣了一下,扭头看向大姐沈万兰,还有小妹沈万雪。
两人不知道也是生气,还是和李翠花说好了,都低着头,不搭理沈天。
父亲沈从的脸色也有些难看,一直在旁边抽着旱烟。
最后,还是苏水仙向着沈天,偷偷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李婶今天接到你的电话,听到你说,你因为在路上和一群持枪的混混搏斗,救下了一个小姑娘,正在县局录口供,吓得腿都软了。”
听到苏水仙这话,沈天顿时就明白了过来。
原来是母亲李翠花担心他因为这件事情受伤,毕竟对方手里有把土枪,如果被打中一枪,就算不死,也要重伤。
当母亲的,就没有不心系儿子的。
儿行千里母担忧,就是这个道理。
虽然沈天并没有外游千里,但他在县城中和歹徒搏斗,同样是十分危险的事情。
也难怪母亲李翠花会这么生气,她好不容易见到家里的生活好了起来,儿子发家了,又和秦晴那个势利的女人分手,和苏水仙这个十里八乡都找不着的好媳妇订婚了,要是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那她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想明白了母亲生气的原因后,沈天当即夹了一块鸡腿肉,放到母亲李翠花的饭碗里,笑着说道:“妈,这香菇炖鸡一看就很好吃,肯定是你做的吧,来,吃一块鸡腿肉,消消气。”
“我不吃,气都气饱了。”
李翠花沉着脸,说道。
虽然李翠花嘴上这样说,但她有些皱纹的眉头,也是缓缓一松。
沈天自然是注意到这一点,接着说道:“妈,今天的事情是我不对,我不应该逞能,去和那些坏人搏斗,他们手里有枪,有刀的,我稍不注意,就会受伤。”
李翠花听到儿子这话,神色缓和了一些:“既然你知道这点,你还多管闲事!”
“万一,你出什么事情,你让我和你爸怎么活?”
沈天连忙承认错误:“妈,是我错了,你别生气。”
见到沈天道歉了,大姐沈万兰也是接口道:“妈,弟弟已经知道错了,你就原谅他吧。”
“是啊,是啊,哥也是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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