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姜旭特别的关心着秦墨,也担心他的身体,也知道他的情况。
其实大家都知道秦墨的状况,但是没有一个人开口,只有他比较细心,甚至比较体贴。
“不用担心,我已经恢复了,现在身体状况没什么问题,应该能够应对。”
秦墨也并不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不过对他来说一点都不在意,因为他能够应对。
就算真的有什么麻烦,其实也不算什么。
“你这么说我也就放心了,不过你要是太累的话可以跟我说,实在不行有什么事情我也可以帮你做,只可惜这个地方不允许带随从,不然我就得安排两个人帮我们做事情了。”
姜旭对此倒是有点无奈。
原本以为来到这个地方也是享福,可没想到身边的仆人都不给带。
这就意味着他们以后要管自己的事情,甚至还要自己洗漱。
“没事,我能够适应,反倒是你,好像无法适应这样的生活,你之前不是在学院读书吗?那你也允许带仆人吗。”
秦墨只是好奇,所以才问一句。
“那倒也不必不过那些衣服全部换完就扔掉,根本不用自己洗,至于吃饭嘛,那就跟大家一起去吃食堂,也不用我费心。”
姜旭之前过的日子虽然也艰苦,但也没现在这么可怕。
他也并不清楚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更加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应对,要是应对不了的话又该怎么办。
面对这种情况让他有点不安,甚至会有点恐慌。
但还是想要坚持下去,因为现在有了帮手,也有了朋友。
“走吧,还是过去吧。”
秦墨看了一眼旁边的江旭,然后说了一句便直接去入口处排队登记。
他们每个人都要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来,直接换成了士兵的衣服,身上也不允许带什么贵重的东西,甚至一些吃的或者银钱,也不允许带。
秦墨之前就在郑北风那边了解过情况,所以并没有带什么额外的东西,只带了一身衣服,穿着起来也比较简单方便。
姜旭虽然已经了解过情况,可是带的东西还是比较多,本来还想从马车上拿下一些行李,可是现在看来根本就用不着。
“你们东西带的这么简单吗?难道一点都没有夹私?如果没点钱在这个地方怎么能够生存的下去。”
姜旭忍不住的问了一句,然后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还是会有一些嫌弃。
粗布麻衣穿在身上还真的是有一些不舒服。
可是对于这些娇娇公子来说,好像根本就无法适应,但是却又不得不忍着。
因为他们来到这个地方并不是来享福,而是为了来锻炼,他们也有着自己的目标,所以再怎么不乐意也得自己坚持。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