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2章 取舍之道做人要学会放弃(第3页)

徐长风的解释还在继续。

“商场上的对手还只是小麻烦,官场上的事情才是我们没办法应对的。

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若是一步错,被人吞到渣都不到,自己还不知道敌人是谁。”

孟义抬头,目光死盯着徐长风,有些不甘地说道:“可是这种东西总不能拱手让人吧?”

徐长风摇头:“岳父大人理解错了,这不是拱手让人,这叫闷声发大财。”

“哦?”

别说是孟义,就连旁边跟着的赵三娘也认真地听了起来。

“当活字印刷出现的那一天,就已经注定要在几国之间流转,这是一个时代的进步,我们抵挡不住。

当我们拥有这种技术却藏而不发,只会成为所有豺狼眼中的一块肥肉。

但是我们把这项技术交给了莫正平,这个目标就变成了大康皇帝。

而我们,只需要掌握造纸的技术,控制墨的成本,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赚钱。

至于纸张,有荣氏在前面替我们扛着呢。”

孟义神色复杂,看向徐长风,仿佛在看一个疯子一样。

他们还在想着怎么养家糊口。

可是这个女婿,却已经在跟这个世界最顶尖的那群人博弈。

这叫什么?

这就是格局!

“若是荣氏挡不住呢?”

孟义再问。

“当他们挡不住的时候,咱们就把纸张的制作方法公布出去嘛。

那个时候,我们清风二字已经成了招牌,走的全是高端路线,根本看不上这种蝇头小利!”

孟义摆摆手,朝着赵三娘说道:“三娘,咱们回去!”

回过神来的赵三娘,强忍着笑意,就这么推着孟义,缓缓离去。

看着自家老丈人离去时的表情,徐长风笑容更盛。

做人要学会适当的放弃!

这个道理在他小学的时候便学过。

不然就会出现捡了芝麻丢西瓜的现象。

他想得很好,却忽略了大康的现状。

此时的荣氏,已经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荣氏不断地强大,这块肥肉已经进入了皇家的视野。

若是一个解决不好,荣幼雪便会成为皇家的突破口,最终被吞得一干二净。

热门小说推荐
黑尘世纪

黑尘世纪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我的瓶中宇宙

我的瓶中宇宙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