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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个平日里欺男霸女的货色罢了。
“咔嚓”
一声。
这名随从没有任何反应,高顺一木棍击碎了随从的喉骨,杀了人。
高顺顺势上前,舍弃了木棍,握住了随从手中掉落的长矛。
长矛很长,对付人数多的敌人有奇效。
高顺腰部一扭,顺势一扫,切开了一名随从的脖子。
“噗嗤。”
“呜!
!
!”
这名随从瞪大了眼睛,松开了手中的长剑,捂住了脖子,试图阻止血液流出,却无力回天,向前扑倒在了地上抽搐起来。
说时迟那时快。
高顺在眨眼之间连杀二人,此时此刻刘重身边还有九个随从。
包括刘重、王年在内,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原本刘重等人只以为高顺只是个健壮的庶民而已,这等人杀了也就杀了。
先奸后杀都行。
没想到!
!
!
!
!
王年更不敢相信,与自已同床共枕,编的好草鞋的老实丈夫,竟然是这种人。
凶如猛虎。
杀人如麻。
“这人是个亡命之徒,可能是个隐姓埋名的游侠。
公子快走。”
随从们面色大变,然后分出五个人去杀高顺,剩下四个连忙舍弃了竹篓,拉着刘重就走。
刘重的小腹处的火终于熄灭了,身体冰凉,脑中一片空白。
“哼。”
高顺冷哼了一声,双手持矛虎步向前,只四招便杀了这五个随从,然后大踏步追向刘重。
“杀一个是杀,杀十个也是杀。
今日便宰了你这纨绔,为定襄除害。”
高顺速度极快,刘重被酒色掏空了的身子哪里逃得了。
高顺追上之后,剩下的四个随从,有两个一咬牙回身去找高顺拼命。
剩下两个人十分默契的松开了刘重,对视了一眼后,分左右逃命去也。
大难临头各自飞,公子保重。
“噗嗤。”
“噗嗤。”
高顺一刺一扫,便精准的刺入了一人心脏,开了一人脖子,原本被鲜血染红的矛锋,愈发鲜红了,鲜血滴滴落下。
“饶,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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