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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与归喝得昏头,扯着衣领在走廊上放风,他和几个朋友正策划着创业,这不,眼见他们的小公司初见成色,几人商量着来了夜色庆祝,酒过三巡,几个年轻人都喝得开始说胡话。
他正摆弄着手机,只听身后的包厢传来一声巨响,顾与归吓了一跳,手机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他不是喜欢看热闹的性格,下意识地想要回避,他其中一个朋友也听到了巨响,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把胳膊搭在了顾与归肩上,大着舌头道,“与…与归,这是怎么了?”
“明杰。”
顾与归连忙扶住了他,这朋友姓叶叫明杰,两人既是创业伙伴,也是青梅竹马长大的朋友,“喝多了就在里面躺着吧,等下我叫个代驾送你们回去。”
“没多。”
叶明杰胡乱地摆手,顾与归只能哭笑不得地和他像小学生一样打来打去。
没过多长时间,夜色楼下就响起了警笛的声音,一群警察和医生在夜色负责人的带领下急匆匆地跑了上来。
顾与归和叶明杰互相搀着,眼睁睁地看着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抬着一个满头是血的人跑了出来。
“这不那谁吗?”
叶明杰指指点点,大声地道,“陈什么来着…陈天赐啊,他怎么这样了?”
“我不知道。”
顾与归只想捂住他的嘴,他把叶明杰整个揽在怀里,“走了,回去了,跟我们没关系。”
“等会儿,我看看哪路神仙…”
叶明杰推开他的手,努力睁着眼去看,“能把这混世魔王整成这样。”
警察很快押着几个少年出来了,最前面的两个垂头丧气的,顾与归有点脸熟,好像是陈天赐的两个跟班。
再后面的是陆家那个小少爷,陆夫人没去世的时候,顾与归总能听见这小子怎么上蹿下跳地惹事的,自从陆和娶了那个明星进门,好像就不怎么听到陆景明的逸事了。
最后两个,一个穿着夜色的工作服,一身狼狈的酒水,脸上还带着伤,一看就是受足了委屈。
另一个,顾与归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个少年穿着白色的衬衫,脖子上系着一个蝴蝶结,黑色的背带裤,脚上踩着一双棕色的皮鞋,他左脚的白色袜子已经被血浸透了,在地上留下一个个血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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