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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林萌 杰克小姐在偷吃求读者(第2页)

脂肪与瘦肉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令人愉悦的色彩。

适中的火候让红烧肉保持最佳的口感和风味。

随着时间的推移,肉香越发浓郁,融合了肉香、酱香、草本香的香气醇厚而深沉,像是暖阳下的蜂蜜,甜美而醉人。

杰克小姐吞咽了一下口水,自她诞生以来还是第一次闻到这么香醇美味的东西。

这不禁让她回忆起过去几个世纪将诡异内脏当作天飨美味品尝的日子。

那还真是一段艰辛的苦日子。

“嗯,几点了现在?”

大抵是杰克小姐掀锅盖的声音惊扰了对厨艺十分执着的林萌,他迷迷糊糊的打开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时间。

“时间好像差不多了。”

青年抹了抹嘴角,确认没有从那里流出口水,站起身舒展一下身子,回头便看到同样穿着黑红色长衫睡袍的杰克小姐站在厨房里,手里捏着一块咬掉一口的肉块。

“啊,杰克小姐,你睡醒啦。”

“红烧肉的火候还没好,虽然现在也能吃,但再炖上一小会儿的话更软烂一些,配上粉条一起炖上就更完美啦。”

林萌脸上带着深深的笑意,虽然他个人更喜欢软烂一些的肉食,但如果杰克小姐坚持的话,现在也能端上餐桌。

“......那就听你的。”

杰克小姐将手上剩余的肉块送进嘴里,红润柔软的嘴唇抹掉手指上醇厚的汤汁,不忘用细嫩的小舌轻轻舔舐,将残存的余味捕获个彻底。

对于吃,杰克小姐是认真的。

伟大的林萌主厨君临他忠诚的厨房,一众锅碗瓢盆庄严肃穆的等待君主的检阅。

林萌却不管它们,只从一间空荡的橱窗里翻找出他今天上午刚刚购置的一袋粉条。

用手掂量了一下份量,取出来些,掰折成两截,塞到锅中一起炖煮。

粉条既能吸收多余的汤汁,又能衬托红烧肉的咸香,附着的淀粉物质混入汤中,使它们更加粘稠浓郁。

这硬菜,用来拌饭,绝了。

走出厨房的杰克小姐漫步到她的客厅,坐到沙发上安静等待,偶尔微动的脖颈却暴露了少女仍然在回味刚才的香醇,她肚里的馋虫被勾引起来了。

管它怪东西还是坏东西,会做饭就是好东西。

看到茶几上的黑色长条状的小东西,上面花花绿绿布满了按键,杰克小姐脑海中闪过许多新鲜的知识——不属于她的知识。

“这就是......遥控器。”

纤纤细手捻起,脑海中便冒出物品的正确使用方法,随后施施然放下,这不过是一种特殊的消遣方式罢了。

杰克小姐看着电视里播放的海绵宝宝与派大星,她现在还不想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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