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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气呼呼的林夏星,于雷相当不解。
我也没说错什么话吧,她怎么还生气上了?
于雷做到了林夏星对面的那张沙发上,等着这帮富二代的表演。
没过多久,电吉他的声音响起。
音乐的声音一起,于雷差点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在雨中漫步,蓝色街灯渐露,相对望……”
这歌正是beyond乐队的《冷雨夜》啊!
合着这几个哥们又是进口乐器又是录音棚的,闹了半天竟然还停留在模仿阶段?这演唱水平比陈世杰也强不了多少啊!
于雷面色古怪地听完了整首歌。
一首歌停下来,于雷瞬间觉得这帮富二代两年也没闯出什么名堂是有原因的。
林夏霄的嗓音,严格来说根本不适合beyond的这首歌,所以唱起来相当违和,也就是乐器比较高端,听起来倒也不比陈世杰唱的差。
接下来的几首歌更是颠覆了于雷的认知,这几个家伙还不只是模仿beyond乐队的流行摇滚的风格,什么流行朋克、硬摇滚、蓝调、英伦,这几个富二代还都是玩了个遍,但几首歌下来,在于雷看来,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典型的属于什么都会但又什么都不精。
几曲唱罢,林夏霄非常自豪地走了过来,眉目之间那是相当神气,一脸期待地说道:“小兄弟,你既然是要过来录歌,想必也是懂摇滚的,给哥几个评价评价?”
于雷看了看旁边的林夏星,想要询问一下林夏星的意见,毕竟这不是自己的地盘,自己不好随便评价。
但林夏星现在还生着气呢,头向另一边一歪,根本就不理于雷。
转过头来,看着林夏霄期待的小眼神,于雷略微犹豫了一下,决定委婉的向他们提出点意见,毕竟就照着他们这么个搞法,别说两年了,再给他们二十年也不见得能出道。
“那我可就说了啊……首先你们的风格太混乱了,流行朋克、流行摇滚、硬摇滚、英伦风,实在是有点混乱。
其次,你们这些歌曲全都是在模仿,完全照搬照套,一点属于你们自己的风格都没有。”
“这些还都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你这嗓音条件用来唱这几种风格其实都不是很合适,可你们偏偏又没有自己的演唱风格,你们搞乐队这么久了,总该有个自己的风格吧?”
“靠…”
林夏霄忍不住爆了粗口。
他本来也没指望着于雷能给出什么中肯的建议,向于雷询问建议,那纯粹就是客套话,顺便想听对方多恭维自己两句,哪知道于雷一句恭维都没有,开口就说他们的问题,最关键的是,于雷说的这些还真是每条都在点上。
林夏霄尴尬地挠了挠头,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风格这个…我们暂时还真没有。”
于雷上辈子虽然最后没成为一个歌手,大学时组的乐队也只能算是业余,但于雷无论是天赋还是对音乐的热爱,于雷自以为绝不比专业的歌手差,之所以最后没能走上歌手的道路,主要还是因为家里人的反对。
虽然上一辈子没能成为歌手,但作为一名忠实的音乐爱好者,于雷对于国内外的各种歌手、乐队,甚至是他们的音乐风格,基本都有涉猎,甚至可以说是一清二楚。
就按照林夏霄现在这个玩法,停留在模仿的阶段,一点自己的风格都没有,大概就只能去酒吧当个驻场乐队。
真正成名的乐队,无一不都是有着自己的风格,然后不断地从各种类型的音乐中学习,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最终彻底使自己的风格被大众接受。
听到于雷的话,不止是林夏霄的脸上挂不住,在场的其他四个人的脸色也是非常难看,但奈何于雷一句话都没乱说,说的句句都在理上,他们就算是心里哔了狗,也是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嘿,兄弟,你不是要来录歌么?正好,去录音棚给咱展示展示你的风格呗!”
一旁的吉他手笑嘻嘻地说道。
在吉他手旁边的鼓手也是一脸的怂恿,阴阳怪气地说道:“就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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