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事后,一位维克城的冒险家是这么说的。
维克城,一间酒馆。
“我也算是见过不少大场面的人了。
。
。
。
。
。”
这位冒险家一身虽然陈旧、但是整洁笔挺,显然是调整到最适合他自己的身体的皮甲和护具,冒险家爱用的零零碎碎的火石袋、水囊、针线盒一类的杂物包裹挂在最为顺手的地方,尤其是其靠在脚边的一柄短弯刀——其被牛皮所裹覆起来、宛如水波一般的猎奇刀身造型且不论,刀柄之上嵌着一颗樱红色的宝珠,宝珠微微转动绽放些许莹光,显然是一把有着魔法效果加护的魔导武器。
不过,在这么说着的时候,他靠在椅子上张着腿,像是得意洋洋的样子,但从眼神、面部表情和微微收回一直在武器附近的手掌来看,其实他并不如同看上去的那样轻松,而是对对面的人充满警惕。
他的话语倒是一直没停。
在其胸口的那条皮带之上,一枚纯金的、造型为铲子和弯刀交叉形成的图案的徽章被擦得很亮,显示着主人在冒险家工会当中被承认的【黄金级冒险者】的身份。
他对面的总是挂着笑容的男人做了一个请继续的手势,冒险家也就顺势讲了下去。
“驮马这种大兽虽然没有利爪尖牙,看上去远不如我们常常在维克密林中遇到的那些熊罴狮虎猛兽厉害,但是这种大牲畜气力最大,一旦受惊之后还拖着半架货车冲来,一般的人是没法阻止的。”
“你说我?我当然是可以的。”
“我好歹也是当年参与过对哥布林一族的那场【战争】的,尽管我们这些黄金级冒险者对哥布林一族的【哥布林冠军】束手无策,但最终我们不是也成功的拖住了那头高位魔物吗?惊马的冲击力再强,要和那种武技精纯力大无比的魔物媲美还是不行的。”
“有所准备的话,我也可以用套马索一类的抛索,套住驮马的脖子或者蹄子,另一端拴在房柱一类的地方,只要稍稍偏转它的轨道,很轻松就能把那东西拽倒,再用弓箭长矛一类的东西,把脖子头骨这些要害打穿就好了。”
“但是,像勇者阿斯塔尔那样的做法,确实是超出了我的经验范畴。”
冒险家笑了一下,摸摸自己手腕上的护甲,调整了一下,像是缓解自己的紧张感。
“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做法。”
“事后,有好事的人去做了测试——维克城的青石地面是上等品,就算用常见的八公斤战槌一次敲击也不见得能打碎多少,更多的也只是敲碎表层而已。
但是你知道吗?勇者阿斯塔尔拦下那头惊马的地方,他的脚插入到青石地面里足足八掌深。
。
。
。
。
。”
“就算是攻城用的大型床弩,这一箭下去也绝对刺不到八掌的深度!”
“他的力量简直骇人!”
“像那样简单粗暴的、完全依靠自身的恐怖力量来进行拦截惊马的行为,在我过去的人生中,或许也只有那个家伙才可能做得到——这还是假设他现在还有在进步、而不是在原地踏步的话。
。
。
。
。
。”
“嗯?那个家伙是谁?不、这跟惊马这件事没关系吧?”
“——很想要知道吗?”
“是个很久没听过他的消息的老伙计啦。
从北方来的冒险家不少,从北方士兵退伍之后转成冒险家来讨生活的也不是多么稀奇,不过像他那么高大的家伙还是特例。
那家伙身高至少也有两米三。
。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唐浅不知道自己哪里招惹上这个可恶的男人,桃花一朵朵被掐断。某天,顾大总裁将她壁咚墙角嫁给我,我负责宠你。那我负责什么?被我宠。从此,顾先生变身宠妻狂魔,虐尽天下单身狗。直到某一日,女人偷偷带球跑,顾先生怒了,下令全球通缉!...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倒霉留学生李杰因为一次医疗事故,意外获得了透视能力。美利坚仓储寻宝黄金恶魔谷淘金回收古董计划深海打捞旧时代宝藏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成长发家史...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