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0章 一百匹马(第3页)

元昂暗骂一句。

这明显是刚才丢了面子,特意跑过来找场子啊。

“二哥,话也不能说的太满。”

“你也看到我刚才的箭法了,只要我稍稍出手,就已经是你们的极限了。”

元昂故意得意洋洋的说着,还不忘用轻蔑的眼神看着元顺。

“老四,既然你不服气,不如我们赌一次怎么样?”

元顺眼珠一转,奸诈的笑着。

“二哥,你想赌什么?”

元昂笑着发问。

他倒想看看,元顺这个二五仔,又要搞什么花样。

“如果我赢了,你就给我十万两银子!”

“反之,我给你十万两,如何?”

元顺暗暗盘算,自己被老四坑走的银两没有二十万,也有十万两了。

这个价钱公道合理,而且是稳赚不赔。

“那不行啊。”

“二哥,你知道的,我囊中羞涩,十万两我可拿不出来。”

元昂连连摇头。

想让老子掏钱?

门儿都没有!

现在正是搞人、搞钱的时候,多花一个子,老子都能心疼半天。

“没钱?那也好办,你给我鞍前马后,直到你离开京城前往北疆,任劳任怨,不能有半点儿怨言!”

元顺眼中闪过精光。

没钱还不简单吗?

把老四变成自己的奴仆,到时候就能狠狠地凌辱、蹂躏他,以泄自己的心头之恨!

“这个行!”

“可是二哥啊,我不想要钱。”

元昂察觉到元顺眼中的邪恶光芒,自然也清楚元顺没憋着好屁。

“那你要什么?”

元顺问道。

元昂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打量了一圈儿后,这才开口:“二哥,我看你们一行人也有上百人吧?”

元顺自豪道:“不多不少,算上刚才被我打发走的安不全,正好一百人!”

“一百人,那也就是说,你们有一百匹马。”

“如果我赢了,这一百匹马归我,怎么样?”

元昂眼中闪着贪婪的光芒。

比起十万两银子,这一百匹马的价值可更大啊!

这些王公贵族子弟的马,那可都是百里挑一的好马,正好用来给府兵们训练所用。

热门小说推荐
黑尘世纪

黑尘世纪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我的瓶中宇宙

我的瓶中宇宙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