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4章 可曾听闻杀良冒功(第2页)

我那叫坑人吗?”

“我明明是打算用爱和热情,来感化我们的敌人好不好?”

噗嗤!

叶清欢笑的更加花枝乱颤:“四殿下,看你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样子,还真像是个正人君子呢。”

我尼玛!

什么叫像啊?

老子本来就是正人君子好不好?

元昂忍不住暗暗吐槽几句,旋即又开口道:“老曹,霸州的火油库存有多少?”

曹锥想了想,回答道:“不到百桶。”

元昂摸了摸下巴:“加上上次火烧采寂谷剩下的一百多桶也够了。”

曹锥越听越懵:“四殿下,您要火油做什么?”

“老曹,你立刻带上手下的侍卫,将所有火油全都带去霸州城,泼在霸州城内的木屋上。”

“然后在霸州的断壁残垣上,写下大周四皇子请北荒六皇子烤火的字样。”

元昂笑眯眯的吩咐着,深邃的眸子里闪着锐利的光芒。

曹锥皱眉:“四殿下,您的意思是,耶律信还会来攻打霸州?”

“她已经没有粮食了,不是已经撤退了吗。”

元昂摇摇头,从怀中摸出一张纸,对着曹锥晃了晃:“还记得耶律信给我的信吗?”

“我这两天仔细想过,她除了告诉我,她不会中计之外,也是在麻痹我,让我放下戒备心。”

“让我误以为,她已经率军远遁,不会再回来了。”

“可实际上,她有极大的可能是蛰伏下来,静待时机,然后给我致命一击!”

别说是曹锥了,就连叶清欢也听得一愣一愣的。

“四殿下,你是不是有点儿太高估耶律信啦?”

“她没有粮食,怎么蛰伏待机啊。”

“难不成,手底下的士兵,都要饿肚子吗?”

元昂轻笑一声:“小姨子,你傻啦?”

“北荒的骑兵,基本上都是一人三马,极大程度上保证了骑兵的行军速度与作战能力。”

“也就是说,耶律信完全可以杀马充饥。”

叶清欢愕然,细细思索,也的确有这个可能。

元昂伸了个懒腰,“记住,永远不要小瞧我们的对手。”

“若耶律信只是为了给我送一封信,企图揭穿我的埋伏,那完全没有必要告诉我,她会在那条路离开。”

“她说的如此准确,目的就是为了让我相信,她真的离开了。”

曹锥听完这番话,也立刻严肃起来:“四殿下,属下这就去做!”

他辞别元昂,转身走出书房。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黑尘世纪

黑尘世纪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我的瓶中宇宙

我的瓶中宇宙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