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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活了二十七年生涯中从未有过的,这种感觉很陌生。
但他不讨厌。
他很好奇,眼前的女人到底想要什么。
只要不过分,他倒是可以考虑帮帮她。
只为她那双清澈如泉,没有算计,坦坦荡荡的眼睛。
“顾同志,我想问一下,你愿意跟我结为革命伴侣吗?”
结果林娇娇直接来了个语不惊人死不休。
林娇娇可不是随口这么一说,而是认真的。
毕竟原主那样的家,有还不如没有呢。
书中所写,继母和渣爹趁着原主和顾廷州相亲的空当,已经给她报名下乡。
她虽穿来了,可也改变不了下乡的命运。
因为一旦报名,不可更改。
虽然下乡可以摆脱那些糟心的家人,但她不想。
她的手握手术刀可以,但握锄头,她自认为够呛。
毕竟小说中说的女主下乡找大队长村长啥的,随便送点东西就可以捡轻生的活干,甚至不用干活,她不相信,她更不想去尝试!
她若不想下乡,又不需要面对原主家的糟心事儿,那么与顾廷州结婚跟着随军,是最好的选择。
她倒不是对付不了原主家的那些极品,但她觉得人生很美妙,没有必要将时间浪费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人的身上。
而她之所以会选择嫁给顾廷州,自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各取所需。
她想要一个安稳的生活。
按照书里的设定,现在是70年代,再有一年就会恢复高考。
等考上大学,她便可以顺理成章的去学医,把自己的医术过一个明路,到时才能毫无顾忌的去施展。
这样,也不枉费她前世所学。
她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开始学医时,爷爷让她念出来的那句‘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学医誓言。
哪怕是经过轮回,只要她保留着记忆,就不会忘记。
而她想要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年,去参加高考,然后将自己所学造福于人类,那么目前顾廷州是她最好的选择。
而相应的,她也会给顾廷州想要的。
而顾廷州最想要的,无非就是一个以妻子的名义,无条件帮他照顾两个孩子的老妈子。
嗯,当一年的老妈子,她觉得可以接受。
凝视了林娇娇半天后,顾廷州突然似笑非笑的看着林娇娇问,“我有两个孩子,你不介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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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刚刚在饭店相亲的时候,林娇娇在听他说自己有两个孩子后,眼中表现出来的抗拒,是毫不掩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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