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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一说完,陶丰就炸毛了。
“谁想跟他一起吃午饭了!
我才没有。
张俞思,走走走,我可记得你没有家室,咱们一块吃饭。”
张俞思无奈的笑了笑,只好被迫跟着一块走了。
这边宋声跟盛博文看到陶丰一副炸毛的样子,都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陶丰这个人虽然平时是个话唠,但为人仗义,看起来有些傻里傻气的,但人很不错,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惹楚越生气。
楚越是个沉闷的性子,从来不爱说话,两个人同班一块儿上学这么久,宋声他们俩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
宋声觉得这两人很有意思,性子刚好相反,但也互补,大概也是因为这个,才从小玩到大吧。
中午宋声跟盛博文一块回的家,陆清早早就把饭做好了,今天天气比前两天还冷,早上一起床就看到地上下了一层厚厚的霜,现在晚上都不敢打水放着了,因为到了第二天早上就会结冰。
午饭做的肉面条,面条切的宽宽厚厚的,下到锅里面又放上几根青菜,然后把炒好的肉倒进去,最后放上盐,再撒上几根葱花,闻起来特别香。
中午的面条宋声吃了两碗,本来一路走回来他的手冻得厉害,吃完面把汤也喝了个干净,整个人瞬间发暖不少。
冬天天黑的早,下午上课的时间便短了许多。
宋声刚吃完饭擦了擦嘴,就要起身去书院了。
他挂上自己的斜挎包,说道:“清清,我上学去了。”
陆清应道:“先等等。”
说完后他急匆匆地进屋了一趟,在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双去年做的那双手套。
“相公,路上冷,早上忘记跟你说把手套带上了。
我上午就给你找出来了,刚好你就戴着手套去吧。”
“好。”
宋声乖乖的接过手套,戴在了手上,然后出门去上学。
他走到南哥儿家的院门前,敲了敲门。
盛博文已经吃好饭在等着了,这会儿听见敲门声,直接拿着书走了出来。
“走吧宋兄。”
两个人一块朝着书院走去,路上盛博文注意到宋声手上戴着的手套,惊讶的问道:“宋兄,你手上戴的是什么东西?看起来像是保暖的,又灵巧又方便,在哪弄的?”
读书人最怕冬天伤到手了,家里条件不算好的,手指经常会长冻疮。
一到夜里就发痒,白天还会肿的厉害,会影响提笔写字。
上午两个人回来的时候,走在路上因为手冷,两个人都把手缩在了袖子里。
这一会儿盛博文然后就是把双手交叉缩在袖口里,宋声则是戴着手套,看起来一点都不冷。
宋声道:“哦,这是我夫郎特地给我做的手套,怕我读书写字
()把手给冻着了。”
不知道为什么,
宋兄说这话的时候,
明明是平平淡淡的语调,但他就是从里面听出了几分炫耀的意思。
盛博文夸道:“你夫郎手可真巧!”
“我也觉得。”
宋声道。
盛博文:……
是的吧,是的吧,他就是在炫耀他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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