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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原地迷路(第1页)

2最后就定了这么一个名字,南朝歌也让小书跟在自己的身边了,而后也问了问小书为什么要抢自己的磨合灵核之类的,小书说,“我是感受到了你身上强大的魔核,我也是有感应的,随后就去抢了,对我们妖来说,吞了魔核跟灵核都是有好处的。”

原来如此,人类是不能吃的,但是妖可以。

对南朝歌来说魔核灵核都是用来还钱的,或者特别高阶的灵核可以用来镶嵌在武器上,但是内服没有任何作用。

“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如果是高阶的神兽魔核就可以,可以内服来增强玄力。”

凌霄说。

但是一般遇到神兽的人,将他们驯服带在身边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别提杀了。

一般人都是不会杀神兽的。

魔兽妖兽之类的倒是都很寻常。

也就是刚刚小书化作了人的样子,如果小书直接化成羊的模样,估计南朝歌就直接杀了,自然也不会将小书带在身边。

又在落日残森中转了一圈,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存在了,南朝歌对身后的两条龙一只羊说,“好了,既然没有什么东西咱们就离开这里吧,朝着下一个试炼的场所去,虽然我也不知道会走到什么地方,但是先走着看吧,附近应该也是有城镇的,去城镇里面待几天,顺便把这些东西都买了。”

小书一直都乖乖的跟在他们身后,在确定了南朝歌不会吃了自己之后,反而对南朝歌很有好感,一直都贴在南朝歌的身边。

“小书你不要这样……我,你总是粘着我做什么啊?”

南朝歌有些无奈的看了小书一眼。

小书说,“我,我没去过外面,我也没有离开过森林。”

从出生开始几百年的时间,还是一只羊的时候就看着自己的亲人朋友一个一个的死去消失,只有自己孤零零的,最重成了这样子,成妖之后,却也还是孤零零的,这虽然不是小书第一次开口说话,但这是第一次跟人说话。

光是看着小书的样子,南朝歌就觉得心疼了,抬手拍了拍小书的头。

手却碰到了坚硬的东西,抬起手看了看,这才发现小书的额角上还有羊角。

看着他的羊角,南朝歌愣了愣随后才说,“你能把羊角弄没吗?你如果有羊角的话,外面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妖了。”

除了魔族和妖族,寻常地方的人对这两个族群还是比较恐惧的,没准会闹出什么岔子来。

听到我这么说,小书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角,下一秒羊角就不见了,他眼睛亮晶晶的对我说,“我的角只有在我害怕或者刻意放出来的时候,才会出现。”

这样也好,在人类的世界中生存,太过异样会被人排斥的。

小书就像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反而喜欢腻在我身边,凌轩都要看不下去了,“差不多得了!

你都快整个人都抱在小殿下的身上了!”

南朝歌,“……”

她也有同样的感觉。

不过她还是说,“没事儿。”

不管怎么样既然这个小东西跟在自己身边了,南朝歌就会好好的保护他,就像是保护心海中的一百八十二条龙一样,看着小书乖巧的样子,南朝歌心生欢喜,最近看到的人和事儿都是那种会让自己郁闷的,难得可以看到小书这样可可爱爱的,南朝歌时不时就对着小书笑一下。

总算是让小书没有这么怕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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