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马灵珑回头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斯塔克,他的苏醒让马灵珑不得不放弃与对方的口舌之战:“你赚大了。”
她把戒指取了下来,说,“如果你不履行承诺,你会失去它。”
这是马灵珑在戒指表面施展的咒语。
如果对方不遵从他的保证,这枚戒指就会回到马灵珑的手上,如果他做到了,戒指最终还是归他所有。
“当然,真主也不允许我这么做的。”
于是,马灵珑用“三百万”
换来三张一百元的美钞。
“什么宝石都不如命重要,他会好起来的,我马上让医院安排。”
对方给了钱,拿了货,生怕马灵珑反悔似得,很快跑得无影无踪。
马灵珑回到病床前,她把钱收好,对着处于半昏迷状态的托尼没好气地说:“你让我损失惨重,斯塔克,但你却睡在这里什么也不知情。”
马灵珑将点滴液的滴落速度调慢了一档,“你是我见过最愚蠢的笨蛋。”
斯塔克被蛇毒咬后很快就精疲力竭了,别说中毒,在沙漠里,连轻微的伤风感冒都极有可能要人命。
斯塔克不想连累马灵珑,他骗她说想上厕所的时候已经眼冒金星,站都站不稳。
但他还是凭着最后的力气爬到山坡下,用沙子把自己埋起来,希望不要被马灵珑发现。
不过,他的巧克力小姐还是找到了他,她总能找到他的。
蝙蝠抓来了那条蛇,它被马灵珑狠狠地握在手掌里拼命挣扎,马灵珑用魔杖将它毒囊里的毒液全部吸了出来,然后制成血清直接注入进斯塔克的血液里。
这是相当危险的过程,在无法测试过敏风险的情况下,如果斯塔克对没有稀释后的血清产生排斥,他会在一瞬间毙命。
但那是唯一能保住斯塔克命的办法,她已经看到斯塔克身边出现了将死之人才会有的白团,他的灵魂正在慢慢抽离出身体。
马灵珑害怕极了,她从未像那时一样恐惧有人死去,她见过很多的死人,她不希望斯塔克变成其中之一。
不久后,斯塔克开始抽搐和痉挛,嘴里冒出白色的泡沫,他的体温瞬间超过了42度,但是马灵珑束手无策。
她用魔杖将沙子堆积成一栋矮小的房子供斯塔克躲避酷暑,用冰冻咒将水囊里的水变成冰块用来替他降温,她想尽了一切能够用上的咒语让那些代表死亡的白团消失了。
马灵珑感到筋疲力尽,但她一直没有合眼,她守在斯塔克身边往他的嘴里喂水,然而斯塔克的喉咙像封闭了似得一口也咽不下去。
马灵珑就把水含在自己口中,强行灌进斯塔克的口腔,直到他终于咽下了少量的液体。
当天夜里,斯塔克不断的呕吐,这应该是排毒的一种方式吧,马灵珑想。
由于胃里没有可吐的东西,他到最后都要把胆汁给吐出来了。
天快亮的时候,马灵珑惊喜地发现斯塔克撑过了最难熬的一夜。
马灵珑将所有的棕榈叶改成一口担架,她把斯塔克放在上面,拖着他一直走到了这个名为“格米拉”
的小镇。
护士为斯塔克挂上退烧的点滴瓶,第三天的时候,他彻底脱离死神的眷顾。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传言傅司骁是A城的活阎王,权势滔天富可敌国却丑陋残废,被他看上的女人皆活不过当晚。叶晚柠一朝重生,二话不说就抓紧傅爷,众人皆嘲她不自量力。可再见她时,A城铺天盖地全是她的珠宝广告,倾傅氏之力,她成了被宠上云端的小公主。得宠又怎样!还不是得整天面对一个又丑又瘫的残废。对呀对呀,傅爷现在的样子,孩子见了都要吓哭。直到有一天,众人看到那个英俊绝伦身姿颀长的大佬堵着她在角落亲...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