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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灵珑快步走了过去:“非常感谢,教授。”
她接过蝙蝠,“你治好了它?”
马灵珑让斯塔克趴在自己的肩头,她抱着小蝙蝠,抚摸着还处于沉睡中的小脑袋,尽管小蝙蝠的外伤好得差不多了,可她依然能从残留的魔法感应到德拉科对小蝙蝠做了什么。
“你应该感谢斯塔克先生,是他奋不顾身救了蝙蝠,我只是帮了点小忙。”
邓布利多道,“对了,孩子,如果你们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可以到尖叫棚屋看看,当然不是现在。”
“什么意思?”
当马灵珑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邓布利多已经不见了。
“我知道是什么意思。”
斯塔克舔了舔嘴唇,“不过现在,我们可以先回去,你一定不知道我整晚经历了什么,那可真是太刺激了。”
“斯塔克。”
马灵珑闻了闻他的毛,气味儿十分难闻,“你想洗澡吗?”
“什么,洗澡,不!”
斯塔克不确定这是不是出于猫讨厌洗澡的本能做出的反应,他本人绝对不排斥洗澡的,可是现在,当他听到马灵珑这么说的时候,却陡然一惊,“我自己会用舔的,我发誓我舔毛的技术也是所有猫中最好的。”
“我们一起洗。”
马灵珑说,她可不知道斯塔克正在琢磨什么,“你最喜欢跟我一起洗了对吗?”
“不。”
斯塔克打算溜走,“我想起来了,我在圣诞老人的房间落了点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有很多小天使喜欢拽哥,也知道罗恩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存在感都不高,虽然他是男二号这么个角色。
撇来电影只谈小说,就连罗琳阿姨在采访的时候都说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读者喜欢拽哥这样的人,她本人就说了,虽然大家用各种方式找拽哥的优点,但很遗憾,他没有一颗金子般善良的心,罗琳阿姨猜测,真正让拽哥这个角色大放异彩的原因跟演员有直接的关系。
这不是一部关于拽哥和蛇院的小说,我只是尽可能真实的还原原著拽哥在整部HP充当的角色。
至于罗恩,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跟我们每个人一样,13岁,没有特别突出的优点,无论成绩还是样貌或家室。
作为一个13岁的普通小男孩儿,他不会像哈利那样心思缜密,也不会像赫敏那样聪慧过人,他有自私的一面,也有无私的一面,他是那个在“魔法石”
中为了哈利顺利通关独自面对会砍死人的巫师棋的11岁小男孩儿,也是在“火焰杯”
中因嫉妒和不信任与哈利冷战的14岁小伙子。
第99章变回来
斯塔克对马灵珑的裸体一点儿感觉也没有,他发誓这一定是因为种族不同造成的,而不是他已经厌倦了女孩儿的身体,斯塔克很确定这个,因为除了不想上她之外,斯塔克很乐意待在马灵珑身边,他十分喜欢她的怀抱和抚摸。
如果,马灵珑不准备把他拖进一个巨大的,冒着热气,对一只猫来说足够被淹死的水池,他会更爱她的。
“不,不,不!”
斯塔克不断地往后退,他把他的肚子紧贴地面,尽管那里也布满了水迹,“你会杀死我,我发誓我就要死了,如果你让我待在热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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