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南城内,一道身影骑行飞快,很快便来到了749局的办公楼中。
和今日值班的同僚打了声招呼,旋即路寻便乘坐电梯,来到了陈耕等人所在的实验室内。
“路寻,今天来的这么早?”
许凤青看到来人之后,笑着说道。
“刚才有了一些灵感,老师人呢?”
路寻看着正在敲论文的许师兄,开口问道。
“喏,就在里面。”
许凤青指了个方向,随后便看到路寻快步走了过去,不得不有些感慨。
自己这小师弟还真是天才,没想到这么快就又有灵感了,该不会是和新功法有关吧?
若是能更进一步的话,这次怕是真的要实现三百六十经脉的周天路线了。
想到这里,许凤青顿时有些激动,论文也不敲了,赶紧凑过去看看能不能见证一下这历史性的一幕。
而这时,路寻也已经走到了陈耕的实验室内。
此刻戴着老花镜看资料的陈耕见到来者后,神色有些意外。
旋即他笑了笑,温和问道:“不是说今天和朋友去动物园吗,怎么这么早就赶过来了?”
显然陈老爷子还不知道黑熊精的事情,路寻想了想后开口说道:“发生了些小意外,所以也就提前回来了。”
“当然,现在这个并不重要。”
来到陈耕附近,路寻开始讲述自己的想法:“老师,咱们之前不是还在纠结新功法的周天路线图吗,您觉得以人为图怎么样?”
“以人为图?”
听到路寻的话,陈耕琢磨了一会,很快浑浊的双眸逐渐发亮。
思索半晌后,他点点头道:“感觉可行,不过具体能不能成功,还得验证过才能知道。”
“确实如此,所以这不是过来找您老探讨一下嘛。”
路寻笑了笑,随后又继续说道:“如果确定是人形周天的话,那可以说新功法的框架也就已经确认了下来了。”
“再加上之前已经确定了将气海穴作为起始点和终点,并且以奇经八脉为总督,十二正经对称分布运转等等,咱们也算是找到不少规律了。”
“不错。”
陈耕听到后表示肯定,并开口说道:“如此一来计算量已经不算大了,起码在我们的接受范围之内。”
“若是能再找到其间一二规律的话,锁定的范围还能再次缩小很多,到时候说不定试几次便能直接成功!”
说到这里,哪怕是陈耕也不由得有些神色激动振奋。
毕竟,这要是真的能成功的话,可是足以影响现在未来一切修士的,说是修士界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也不为过!
而届时,有幸能够参与本次研究,甚至可以说贡献仅次于路寻的他,也绝对足够名留青史了!
活到这个岁数,再加上已经错过了修炼的年龄,陈老先生对于钱与权之类的早就不感兴趣了。
但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希望自己能多做出一点贡献,留下一个不错的名声。
而一旁的路寻看到老师这高兴的表情之后,也忍不住露出一个微笑。
注意到正在门口暗中观察的许凤青,路寻轻咳了一声,笑道:“许师兄你若是有空的话,不如来一起研究一下?”
“好嘞,谢谢师弟。”
听到这话,许凤青连忙小跑进来,看向路寻,声音感激道:“路师弟和老师有什么吩咐尽管说,我一定照做。”
许凤青显然很清楚这个实验项目有多重要,而自己若是能够加入进去,哪怕只是一个混子,那在未来也是极为耀眼的资历。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唐莫寒说你要懂分寸。所以,苏墨墨很有分寸的滚到了大洋彼岸。她以为再也不会有瓜葛。男人却跑来砸了她的订婚宴,强势的把她抢回家,唐太太的位子给你,想要什么都给你,嫁给我。说好的再不相见,却变成了宠妻上天。...
林雪茶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王爷他宠宠宠。林雪茶心里闷闷不乐,王爷他逗逗逗。林雪茶回宫被皇帝指婚别的男人,王爷却沉默了,然后他揽过她的腰,满朝震惊,其中一个包括,她。...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