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0章最佳服务生
“不过是98块,对我来说又不是什么大钱,而且这店开在这里,就算出了什么问题,我也可以过来要说法,这有什么不能买的。”
肉肉女孩是真的想变瘦,所以就算心里不太相信,她还是买了一杯,想要试试,她赌的就是那个万一。
“你……行,你买吧,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你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一会儿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精致女生说完,就毫不犹豫的离开了,留下肉肉女生一个人,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觉得莫名其妙。
云子衿眨了眨眼睛:“没事,你可以先找位置坐下来,奶茶好了会有人送过去给你的。”
“好,谢谢你。”
肉肉女生对云子衿道谢,然后找了个双人座坐下。
秦思潼也很快制作好女神茶,放到吧台上,就有服务员上前用托盘端走。
随着开店的时间变长,店里的客人变多了起来。
秦思潼要做女神茶,又要做忘忧奶茶忙不过来,云子衿只能顶上,帮忙做忘忧奶茶。
而抓来的壮丁们,也开始纡尊降贵帮忙端奶茶。
“云姐,你这客人也太多了吧,我已经好久都没能停下来休息了。”
盛阳趁着端奶茶的空隙,找云子衿小小的诉了一句苦。
“撑过高峰期就好了,今天晚上请你们吃饭!”
想让人帮忙,肯定不可能什么表示都没有。
而做自己能想到的,就是请他们吃饭。
听到云子衿请客,盛阳瞬间就打起精神了:“云姐,我一定是今天的最佳服务生!”
陆云风不甘示弱,也开始了内卷。
到最后,撑过高峰期后,陆云风和盛阳两人瘫在椅子上,感觉自己的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云子衿看着这两人,大发慈悲的给他们一人做了一杯忘忧奶茶,亲自拿过去放在他们面前的桌子上。
“喏,请你们喝的。”
不过,云子衿也没有厚此薄彼,问了陆云阙等人,想喝的她算都给做了忘忧奶茶,苏梦瑶和涂图图是女神茶。
虽然女神茶的库存少,用一点少一点,但是给两人制作一杯的材料还是有的。
苏梦瑶和涂图图捧着女神茶,眼睛都亮了不少。
“云老板,女神茶真的过了今天就没有了吗?”
那个肉肉女生,喝完了一杯女神茶后,过来找云子衿。
“暂时是这样,不过你放心,我会尽快解决的,争取让女神茶早日正式上市。”
虽然现在还没有解决原材料的问题,但是云子衿已经有了配方,相信很快就能找到解决方法的。
听到云子衿的话,肉肉女生眼睛一亮:“我刚刚喝了一杯,感觉整个人都舒服了很多,我觉得它是有效果的,我很期待它正式上市的那一天,我一定来买!”
肉肉女生此时此刻的眼睛,明显比之前和精致女生时候更亮咯。
“谢谢支持。”
说是这样说,但是真正能够做到的人寥寥无几,云子衿也没怎么把肉肉女生的话放在心上。
反正等女神茶正式上市了,应该也不差她这一单。
和肉肉女生一样,很多和可女神茶的客人,临走之前,基本过来问云子衿,关于女神茶什么时候能正式上市售卖。
云子衿和秦思潼给出的答案都是一样的,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定正式的上市时间,但是她们会尽快的。
不过,今天这一场活动,也让云子衿和秦思潼看到了女神茶的市场,并不比忘忧奶茶差多少。
甚至因为女神茶有减肥的功效,有不少人就算不喝忘忧奶茶,也想要女神茶。
今天的营业一直到晚上10点。
才终于结束,不到10罐的女神茶原材料,今天基本消耗一空。
收养的萝莉,成为一方妖尊,一声令下,万妖都管我叫爸爸!捡来的蛤蟆,进化上古金蟾,尽揽财气,连修百座黄金宫殿!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竟修成绝世大能,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放过我吧,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
武大郎为何帅到出奇?潘金莲为何贤惠温婉?西门庆如何成为大善人?武植轻叹口气,看向旁边熟睡的潘金莲怎么都想不通,老子一个普普通通的穿越者,本来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过自己的小日子。怎么会忽然就成了潘金莲她相公了呢?...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高考落榜之后,林恩直接觉醒了神豪修仙系统叮!系统发布任务请宿主在五分钟之内突破元婴境!任务失败惩罚九转神魂丹x999,仙人道场一座!林恩表示只能咬着牙承受这任务惩罚了啊!叮!系统再次发布任务请在十分钟内突破元婴境!失败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任务失败惩罚九转神魂丹x9999,仙人道场两座!林恩系统,你这真的是在惩罚我吗?我都没有一点点想要努力的欲望了啊!...
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只有如此,他才会拼尽全力。为了家族的振兴,一人去浪迹整个天下,身寄星云,行走八荒,不为了别的,只为了拥有绝对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守护身边的人。扬眉,才能吐气,激昂,可破青云...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