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披肩是白色的,下缘坠着一串流苏,毓华今天穿着旗装,配上白流苏披肩后,越发显得她身材玲珑。
常欢就那么直勾勾歪头看着她,忽然叹了一声气。
每当她做出大人样时,毓华总忍不住想笑:“怎么叹气了?有哪里不对吗?”
“没有。
你怎么打扮都好看,我就是生气……你穿得这么好看,我又要看不到了。”
常欢说过一阵,她可能会去参加一个射击比赛,赛程有大半个月,要住到北山的临时军营。
“这是什么比赛,我怎么没听说过?”
据说这射击赛本是混成旅内部举行的,目的是提升士气,顺便把部分步兵拉去北山训练。
而冯督军为了推广骑射,专门在正赛外附加了一个同好友谊赛,面向军眷和亲属,不限男女。
赛程有一半时间和复活节假期重叠,因此即便全程参赛,也落不了几天功课。
因此老徐那天来验收了一下她的打靶成绩后,就让授课的军官替她报了名。
“这是好事啊,刚好去检验下自己的水平。”
“你也赞成我去?”
“干嘛不去?你本来就对骑猎感兴趣,去跟同好们同场竞技,才知道未来进步的空间。”
毓华说着歪头遐想,“啊,我们常欢长大了,说不定会成为一个飒爽英姿的女军官呢。
好期待看到那时候的你。”
“可这样一来,咱们又见不到了。
再说我又有几天不能去上课了,你没意见?”
“就几天不碍事。
你想练国文也可以写信啊,我会回你的。”
常欢怔怔地看着毓华拎起了她的珍珠色手提包,准备出门。
看常欢一直跟着自己出门,依依不舍的样子,毓华止步,认真地看向她。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最喜欢的女词人是谁?”
见常欢茫然看着自己,毓华道“她叫秋瑾女士,她有一首词叫满江红。
我念给过你听吗?”
常欢摇摇头。
“在我桌子上,第三本杂志中夹着的信纸上。
你自己去看看。
那首词里描述的那个形象,”
毓华顿了顿,带着一种怅惘道,“我多盼望是我自己。
可惜这辈子我做不到了,常欢,天若有幸,希望你能活得快意潇洒,不为世事所拘束。
好啦,我真的该走了。”
说完,毓华匆匆下楼离去。
*****************************************************************
“身不得,男儿列。
心却比,男儿烈!
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
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穿成被无良叔婶卖给人牙子的八岁小孤女怎么办?雇佣兵出身的聂绾绾表示不怕不怕,开局先分个家!然后再当个小大夫,开个小酒楼,买座小玉山,发家致富就在眼前!去前线的大哥回来了,失踪的父母也回来了,还有个小狼狗整天围着她打转!小日子渐渐滋润起来,聂绾绾觉得自己有亿点点优秀!生活有亿点点幸福!并且想躺平摆烂可小狼狗丈夫却直勾勾地盯着她平坦的肚子媳妇儿,还要再生个小狼崽儿才能躺平!一二三四五,六六聂绾绾数着满屋子蹦跶的小狼崽,一脚将跃跃欲试的某男踹下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