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们这些年在军队不是穿军装,就是穿机甲架势服,没什么假期,前面几年,就算有假期,他也被克里琴斯拉着在疯狂训练提高同调率。
在记忆里,依稀上次看克里琴斯穿私服,已经是大学时期的事了。
那次是克里琴斯过生日,只邀请了身边三五好友一起去玩。
他在克里琴斯面前晃悠了几天,尝试突出自己的存在感,看碰运气能不能也被邀请。
结果当然没有。
还听见克里琴斯跟朋友抱怨:“这两天我是不是水逆?总是遇见那个讨人厌的家伙,真叫人烦心。”
炽树偷看了被克里琴斯邀请的同学朋友所发的日志。
克里琴斯换下军校生装扮,穿着浅色的兜帽衫和深蓝色牛仔裤,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的男大学生。
他自费和朋友们带着一群小孩去游乐园,率队形式,孩子们人手一个小蛋糕。
而后,克里琴斯还在全息虚拟气球摊上进行了清场。
他清空老板当天的礼品库存,把老板赢得脸都绿了,惹得孩子们围在他身边欢呼个不停。
听说,在让小朋友们人手一个小玩偶后,在一声又一声的“哥哥你好棒”
的赞美声中,克里琴斯迷失自我,简直是翘着鼻子地得意洋洋地说:“哼,当然啦,也不看我是谁!”
他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小摊老板把少年狙击天才光临自家店铺的事情绘声绘色地发在网上,因此吸引了好一波流量,有一段时间里他那还成了一个网红打卡点。
他想,一定很可爱。
真想亲眼见一见。
这些孩子都是克里琴斯幼年生活过的贫民区的孩子。
其中许多是从帝国逃难来的难民孩子,又或是两国平民结合所生下来的孩子。
他们自出生起就身份尴尬,帝国是回不去了,可在联邦又经常受到偏见。
克里琴斯在成名后,就用自己的工资、奖金等等在老家社区办了个帮扶基金,资助孩子们到成年。
炽树每年也往其中匿名捐一笔钱。
在他看来,克里琴斯再善良不过了。
不像他。
他以前其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军人。
在小时候,他也曾经跟妈妈哭着说,他不想再接受那么严格痛苦的训练了。
出生在军人世家就必须要做一个军人吗?
不过他早熟,大概十一、二岁的时候,读多了星际形势新闻的炽树就意识到,事态不安稳,对于普通人来说什么选择的余地。
作为家中长子,他最好的路就是从军,无论是从个人事业发展,还是从家人福利的角度来考虑,无疑都是最好的选择。
之后他便一直在为进入军校而提前做准备。
十七岁的炽树很清楚,他是出于功利、自私的目的去报考军校的。
在那时,十二、三年前,意识到这件事的炽树就想,克里琴斯真是拥有一个高尚纯白的灵魂,和他是不一样的。
想着想着,炽树一边又刷到几张他和克里琴斯的接吻照。
存了。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
山野少年叶凡,父母被害,妹妹双目失明,自己被打断一条腿,原本以为这辈子报仇无望。直到那天,叶凡上山采药碰到水潭洗澡的寡妇张,从此人生变得多姿多彩...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只有如此,他才会拼尽全力。为了家族的振兴,一人去浪迹整个天下,身寄星云,行走八荒,不为了别的,只为了拥有绝对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守护身边的人。扬眉,才能吐气,激昂,可破青云...
烂尾小说高开低走,读者怨念爆表疯狂刷负分,小说修改系统出动,绑定每个小说里的女配,修改反派剧情,挽救小说世界。然而第一个世界国师反派被女帝宿主打断手脚,收为后宫。第二个世界阴暗反派被白莲宿主捆绑囚禁,生死未卜。第三个世界强惨反派被病娇宿主夺取内丹,沦为鼎炉。读者泪目一时间竟然分不清到底谁才是反派!每个世界相对独立,男女主均为切片,1v1,最后一个世界收束...
为自己的新书广告一下,为一部都市类型小说。有如下几种方式能找到,在本浏览页把尾数替换为85220。或点击作者博客,可以找到。或在搜索栏中搜索。或在首页白金作者推荐栏中,可以找到。手头上有闲票的哥们,不要吝啬,帮忙投上票,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