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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虚弱的样子再次点燃了我的无名之火,我掀开被子坐起身,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
起先繁华推了一下,但随后就在我威胁的目光中住了手。
我像条缠住大猫的小蛇似的缠在他身上,用力吻住他的嘴唇。
酒气真是浓,我是真的不喜欢这味道,这味道代表着昏沉、糊涂、失控和愚蠢。
所以我只吻了一小会儿便受不了地松了口,心情也越发不好:“你又喝酒。”
繁华不说话,只是看着我。
他总是喜欢看着别人的眼睛,这能增加他的控制感,我则正好相反,我特别不喜欢跟人对视,毕竟我真的是属兔的。
但纵然不适,我也盯着他,以目光跟他对峙。
直到繁华忽然莞尔一笑:“怎么这么大火气?”
一边伸手将我的手臂从他脖子上摘了下来,“跟他聊得不开心么?”
我好像明白了:“你以为我刚刚在跟他聊天?”
繁华又不说话了。
“跟他聊当然很开心,”
我说,“至少他不乱喝酒。”
他还是不说话。
“也不半夜耗到四点钟回家。”
我说,“不会热情几天就变得冷……”
最后一个“淡”
字没机会出口了,因为我被他压回了枕头上。
那股讨厌的酒气又来了,混合着牙膏的冰凉气味儿,从我的眼睛开始,到脸颊,绕过嘴唇,在下颚边嘬着,轻轻含住了我的耳垂。
我忍不住推拒,一边说:“你只想做这种事……”
他动作一滞,轻声地问:“他就不喜欢么?”
“……”
“怎么不吭声?”
他说着,身子撑了起来,额头抵住了我的,“他喜欢么?”
哼,嘴上问权御是不是喜欢,潜台词是问我俩有没有睡过吧?
我都说我爱权御了,那之前他就算觉得那两晚没睡,后来多半也拿不准了。
本着不想他好过的心态,我也应该点头。
但我另有打算,便伸手,一边扯住了繁华的浴袍前襟,一边轻声地说:“他喜不喜欢我不知道,但我相信就算繁先生心脏衰竭,仍然可以一夜五次。”
说到这儿,我抬起眼,嘲讽地瞧着他:“是不是?”
繁华当然听得出我话里的意思,眼睛分明一亮,怔怔地望着我。
我不喜欢看他这么开心的表情,这让我觉得我背叛了我自己。
我问:“这里怎么会有疤?”
繁华好像根本没听到这话,而是按住了我的脸,继续他自己的话题:“你有没有骗我?”
我不想他高兴得这么容易,继续绕弯子:“你先说这块疤。”
“记不得了。”
繁华敷衍着回答了一句,又柔声催促道,“菲菲,别折磨我……你明知道这很重要。”
“这块疤对我来讲也很重要,”
我说,“所以我也记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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