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6章 杀人的刀已经落下(第3页)

“这么匆忙,是去哪里?”

凌宁好奇道。

徐坤道:“看方向是去西市...殿下,济民药堂就在西市,会不会是去那里的?”

凌宁立即来了兴趣,于是带人跟了上去。

这次徐坤猜对了,对方还真是去的济民药堂。

凌宁没有上去凑热闹,而是站在阴暗的巷子里,静静地等待着。

一盏茶后,方颂文走出来济民药堂,脸上能看到明显的喜色,身后杜三抱着一个药箱,不用猜也知道里面是五石圣散。

等方颂文离开后,凌宁让徐坤去了一趟济民药堂,询问情况后,不出所料,方颂文尝到了五石圣散的效果后,立即来到这里,不仅买走了所有的五石圣散,而且要求济民药堂不能把五石圣散卖给其他人,以后的五石圣散全都卖给他。

殿下,方颂文的胃口可真大,竟然把所有的五石圣散都买走了,正好吃死他。”

徐坤诅咒道。

凌宁却道:“你小瞧方颂文了,他见识了五石圣散的效果后,绝对不会独乐乐,而是会当做一种工具,来众乐乐,以此成为他向上攀爬的阶梯。

方颂文的野心可不小,一个翰林院修撰的官职,可满足不了他的胃口。”

说到这儿,凌宁皱起了眉。

说也奇怪,以崔蝉对赵国公方景的描述,这狗东西奸诈狡猾,贪恋权势,怎么会放着大好的权势不抓,突然在家修道。

崔蝉也不知道原因,但肯定方景有阴谋,包藏祸心,只不过阴谋藏得比较深,瞒过了所有人,没有人知道而已。

也因为方景藏得深,连亲生儿子也瞒,并没有帮方颂文往上爬。

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方颂文也是个贪恋权势的小人,他无法从父亲方景那里借力,自然要从其他人身上。

比如太子,比如秦王。

想到这儿,凌宁眉头舒展,眼睛一亮。

方颂文会把五石散献给谁?

最有可能的目标就是太子!

正愁如何报仇雪恨呢,没想到方颂文主动接过了刀。

以太子的尿性,当他尝过五石散后,必会上瘾,凌宁深知五石散的可怕,等时间到了,方颂文和太子就会被五石散腐蚀成废人。

成了废人的太子,还有资格成为储君呢?

杀人的刀已经斩下,射人的箭已经击发,静候血花飞溅。

热门小说推荐
黑尘世纪

黑尘世纪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我的瓶中宇宙

我的瓶中宇宙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协议结婚后白少真香了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开局就逃荒我利用空间超市把全家养胖了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