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马车也已经驶到了城门口。
守城的军士站位整齐,身姿挺立,一派英武气势。
武松本以为这些人会像电视里演的那样,跟他们索要过路费,却没想这些军士们并没有为难他们,只是拉开帘子看了看便放了行。
一入城内。
车水马龙。
行人摩肩接踵。
关林驱赶着马儿,轻车熟路地带着武松来到了一家装修雅致的酒楼住下,然后勤快开始搬行李。
待他忙完,武松这才掏出这些日子里关林打来的野味毛皮,说道:“去换些银钱,换了钱,你就给我暗中跟在林冲身边,不用护卫他周全,只是盯着就行,能做到吗?”
“能!”
关林接过皮草便是一溜烟跑了。
“……这小子。”
扈三娘摇头失笑,随即转向武松,抿着嘴唇表情满是犹豫。
“想去就去吧。”
武松看出了她的纠结,也知道她在想什么。
林冲于扈家庄有恩,现在来了人家的地头,理应过去登门拜访。
只是武松并不打算这么快露面。
他还没有搞清楚林冲与高衙内之间的仇恨到底到了什么地步,贸然出现只会平白让人添恶。
“武大哥,姐姐,那你们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
潘金莲拉着扈三娘的衣袖,满是担忧地道:“路上小心!”
“放心吧,姐姐。”
扈三娘晃了晃潘金莲的胳膊,跟着又在武松脸上盖了个章,这才施然一蹦一跳地朝着西南方向而去。
“嫂嫂,咱们也进去休息吧。”
潘金莲读出了武松眼里的意思,只觉浑身酥麻,羞赧难耐。
武松握着潘金莲的手。
两人一齐进了房间。
潘金莲浑身僵硬地来到桌边想给自己倒杯水,可她刚动,就被武松从后面抱住:“嫂嫂,这一次,没人能坏咱们的好事了。”
武松身子滚烫,呼吸粗重。
炙热的气浪不停打在潘金莲白嫩鹅颈上,让她双眼渐渐开始迷离。
但脑海里的最后一丝理智,却是让她始终没有沦陷……
怅然叹口气,潘金莲缓缓转过身,直视着武松逐渐血红的目光,吐气如兰道:“叔叔,金莲也很想把自己给叔叔…但、但世俗伦常难以逾越…叔叔是做大事的人,金莲不想让叔叔背上这样的骂名!”
“而且金莲也不想让叔叔对不起大郎……”
“所以、所以……”
潘金莲说着,眼眶莫名就红了。
她慌忙低下头,双手在身前绞了绞,最终还是没忍住缓缓前伸,隔着衣物握住了那令她朝思暮想、却始终无法突破的规则……
武松笑了笑,当然也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不过,身子不能给,举手之劳总可以吧?”
潘金莲轻轻摩擦着,爱不释手。
她的双眼蓄满水雾……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叶熙月遭遇渣男出轨悔婚,为了复仇跟商界大佬合约结婚,原以为不过是一场交易,叶熙月却被大佬宠成了最幸福的女人,打脸渣男,手撕绿茶,成就事业,走向巅峰。叶熙月决定将合约婚姻变成实质婚姻,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个替身?...
甜宠爽文空间逃荒赶海养殖经商宅斗脑洞穿越全家火葬场林曦带着空间超市穿越了,没想到空间里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存在。开局就是要面临逃荒的局面,不过,林曦也不怕,有空间在,大批的物资,照样把家人养的白白胖胖的。一路上还有阿飘的帮忙,走的也还算顺利。只是这些极品亲戚真的是太烦人了。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些讨人厌的,来到了定居地,没想到又碰到了!林曦带着大家赶海,做风铃,解决了大家过冬的难题。林曦又带着家人,一起养殖珍珠贝,把村里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珍珠之乡,自己也开启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只是后面来到京城还有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是林曦始料未及的。到底谁是谁的谁呢?...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