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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证据证明凶手和死者认识,那就是凶手有穿拖鞋,房间里一共出现三双用过的拖鞋,小两口分别穿着软布拖鞋,但是在门口发现了一双鞋尖冲门的塑料拖鞋。
虽然是酒店自带的,但是如果凶手破门而入直接持刀杀人,那么他肯定不会事先换拖鞋再行凶。
显然他是换完鞋,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再决意杀人的。
可是奇怪的是房间内看上去并没有打斗的痕迹,床上的床单被子,包括电视柜上的烟灰缸水杯都摆放的很整齐,而却并没有破损的痕迹。
很难想象凶手是如何在一个特别安静祥和的氛围下忽然有了杀人的打算的。
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凶器,显然凶手是有备而来,携带了凶器就想至死者于死地。
这样看来,仇杀的可能很大。
另外两位死者的钱包虽然也被人掏空,但是也许是顺手牵羊或是扰乱视线也说不定,因为实在是不会有人在旅行团里选择劫财杀人吧。
即使是见财起意,也没有杀人的必要,实在不应以身犯险。
另外在死者的对面和旁边全都没有人住,而别的房间却都已以各种角度互相挨着,这也让蔡队对导游和老板娘心声芥蒂。
花小雨尸表检验已经做完了,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花法医,能确定死亡时间不?”
“根据尸僵程度和肝温,初步判断两人死于凌晨1点到2点之间。”
“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
“不错,尸斑规则稳定,没有被挪动的痕迹,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无疑。”
“能知道谁先死的吗?”
因为事先判定凶手认识死者,所以谁先死很可能就是凶手杀人的缘由。
“这个有点困难,因为两人的死因相同,都是被利器刺中要害,失血过多休克而死,时间差在一两分钟之内,所以单从尸体的形态外观上看很难分辨抉择。
不过如果两人是被同一把凶器所杀,那么后死的人伤口上一定会找到先死的那个人的血迹,这也就是所谓的物证转移。
我要解剖时检查伤口才能确定。
不过如果要现在定夺,按经验我只能说女生先死的可能大一些。
男生的伤口边缘颜色要深一些,当匕首上粘有女死者的血迹时,血液作为一种异体蛋白刺激机体产生排外反应,一瞬间炎细胞等一些列细胞运作起来,在伤口表面形成肉眼可见的血液聚集现象,表现为有渗出液,血液颜色变深。
当然这只是在他活着的时候,死了以后,新陈代谢停止,这种血液反应也随之停止。”
花小雨看着蔡队正认认真真的听着,心里没底:“蔡队,这只是课本上的说法,具体的我还要解剖以后再看,肉眼看的不一定对。”
“我信你,我先这么查着,不对的话等尸检报告出来再改也不耽误啥。”
花小雨见状只能作罢,毕竟现阶段物证报告都没出来,没有嫌疑对象,找一个方向先查,总比原地不动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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