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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身边还是有真心实意对他好的朋友,可惜原主一直没听进去。
而且王志王志,这名字又普通又常见,一听就知道,大家都是配角炮灰。
只有炮灰最懂炮灰,原主如果早点听王志的话,好好学习,不说找工作努力奋斗,就算留在校园里面继续读书考研,也比和不爱自己的男人纠缠不清要好。
夏颂白忍不住说:“你说得对。”
想抱大腿吃软饭也就算了,偏偏选中了主角攻。
主角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
王志没想到夏颂白会赞同自己,之前他和夏颂白说这些,夏颂白总是特别不耐烦。
他忍不住看了夏颂白一眼,手里忽然被夏颂白塞了一瓶冰可乐。
夏颂白笑眯眯:“喝吧。
这天气也真够热的。”
是很热。
王志额上出了汗,握着那瓶可乐,明明掌心里是凉的,却总感觉刚刚接过可乐时,手指上同夏颂白指尖擦过的肌肤烫得惊人。
热气遇冷,在瓶壁上凝成小水珠,王志深吸了一口气,低声对夏颂白说:“能和我出来一下吗?我有事想和你说。”
王志开口之前,夏颂白已经预料到他会说什么了。
——他的表情真的太好猜了!
所以当王志真的对他告白的时候,夏颂白脸色未变,甚至听王志结结巴巴说了很多他们之前相处的点点滴滴时,夏颂白只在心里叹了口气。
原主明明不喜欢王志,为了成绩,故意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弄得人家老实人动了心。
夏颂白耐心地听王志说完,问他说:“你知道我是有未婚夫的吧?”
王志沉默片刻:“但我知道,他没那么喜欢你,不是吗?”
夏颂白也沉默了。
原来除了原主,全世界都知道廉晟不喜欢他。
夏颂白刚要说几句符合人设的反驳,余光忽然在头顶的露台处,看到一道熟悉的人影。
依旧是剪裁得体布料昂贵的黑色西装,宽肩窄腰,极高的身量,细金丝边框眼镜反射着冷质的光,高挺鼻骨同清晰锋利的下颌角形成几近完美的弧度,只是惊鸿一瞥,便能感受到男人身上无可匹敌的冰冷矜贵。
沈庭宗。
看到他被人告白的沈庭宗。
背脊一僵,夏颂白第一反应是糟了。
大佬不会误会他是个到处招蜂惹蝶水性杨花的人吧qaq
余光看了一眼沈庭宗,只是离得太远,看不清他脸上的神情。
夏颂白硬着头皮,义正言辞说:“这与你无关。
就算他不喜欢我,但只要我和他的婚约还在,我就不可能做出背叛他的事情。”
王志告白只是一时冲动,现在被拒绝,心情落寞,却又隐含期待问:“如果你没和他订婚的话,会喜欢……”
“抱歉。”
夏颂白不必等他说完,便斩钉截铁说,“就算我没和他订婚,你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王志:“那你喜欢什么类型?”
夏颂白一哽。
这么刨根问底,让他该怎么回答?
总不能说自己喜欢能把廉晟搞破产的类型吧。
夏颂白克制自己没有大幅度回头,却还是悄悄地看了一眼身后。
露台上,沈庭宗已经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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